作者:千北
我的身体是荒芜的,我宁愿让它荒芜着,疯长些野草。
我承认认识李洁的时候我是寂寞的。
那时,大学毕业近两年的我一直都没能找到稳定的工作,也许是因为我来自农村,学的又是冷门吧。后来我恶补计算机知识,考了一个程序员的证书,然后应聘到一家还算不错的电脑公司。
李洁是那家公司的送水女工。
第一次看见李洁时她正扛着一桶纯净水进电梯,我下意识地按住了电梯等她,然后又帮她将水桶拿进办公室。李洁一眼望去就是那种朴实干净的女孩,她感激地看着我,“谢谢”两个字说得像蚊子嗡,然后脸涨得通红。
等我在公司附近一条背街小巷子里找好出租屋时,我才发现,李洁竟然是我的邻居。
很自然地,李洁走进了我的生活,她默默地替我洗衣做饭,在我晚归的时候点一盏灯等着我回来,等我进了屋,她房里的灯才会悄悄熄灭。终于一个深夜,我敲响了李洁的房门,她红着脸任我将她搂紧。
我吻着李洁,她的嘴唇不知所措。当我的手终于鼓起勇气停留在她的胸前时,我明显感觉到她小小身体的颤抖。她发育得并不太好,我的手心感觉到她受了惊吓,但她没有躲开。我的唇间一片清凉,定睛一看,李洁紧闭的眼帘下正默默流淌着泪滴,她的眼泪让我激动起来,感觉身体仿佛要爆炸一般,我渴望着有个温软的身体来陪伴、来点燃、来共同燃烧。
可是一切结束得太快了,快得几乎让我感到了失败,也很沮丧。我曾经想像过我的第一次会是怎样地惊心动魄,怎样地心旌神摇,怎样地余味无穷,可惜,我和李洁像两个都不善于表达的孩子,好像我们只是需要这样的第一次来宣告我们的关系有了阶段性的改变,好像这只是一个结果,而不是我期待的美妙过程。
我带着羞愧又有些失落地仰躺在那儿,这时我意识到我冷落了李洁。怕她误会,我赶紧准备拥抱她和她说说话。但李洁已经悄悄起床了,她将染有一抹嫣红的床单和我的衣裤都收拾在一起,放进大的洗衣盆,倒进洗衣粉泡了起来。她在屋里忙来忙去,就是害羞得不抬头看我,我喊她的名字,她才低头又坐在了床边。
我说:“李洁,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说话说得实在太落俗套,可那个时候,我除了这句话,的确不知该说什么。李洁的头埋得更低了:“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你是大学生,而我什么都不会。你就让我待在你身边,我会对你非常好的。”
我以为这就是幸福了。
原先看书上绕口令一样地写关于时间、地点与人的表述,总觉得夸张。说大部分的爱情是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遇上正确的人;说大部分的婚姻是在正确的时间、地点遇上错误的人。
现在,我相信了这句话。
小嵋的出现便是我爱情的宿命。
当时,我受命去一家广告公司安装局域网。我在广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主机上调试着程序,忙得头也顾不上抬,这时一杯水放在我的手边,一个女孩的清脆的声音说:“哎,你可以帮我在桌面屏保上写几个字吗?”
我侧头看了看她,这一眼看得我心怦怦地跳。是的,这是没来由的感觉,她穿着一件样式简单的丝质长裙,头发随意地挽了一个髻,闲适地倚在桌旁看着我。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也目光清澈地看着我,像是对多年的老朋友说话:“好不好吗?”
我慌乱地点点头:“那要看你的屏保用什么画面。”
女孩的手自然地搭在鼠标上,她的皮肤不小心挨着我的手臂,很奇怪,我被她触碰过的那一块皮肤立刻就感觉到了灼热,而且她离我这么近,她的身体散发着一股好闻的松子的清香。我十分紧张地往后退了退,生怕她看出了我的窘态。女孩调出一张图片,说:“就加上‘山是眉峰聚’这5个字吧。”
小嵋比我小一岁,是这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她的父亲做饮具批发生意,还算有钱吧,就顺女儿的意替她投资开了这家广告公司。
后来,我无数次地问过自己,从见到小嵋的第一眼起我便爱上了她,是因为她比李洁漂亮吗?因为她比李洁有钱吗?因为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吗?
我一一地想这些问题,然后一一在心中否定了。不是这样的,我爱小嵋,哪怕她不漂亮,哪怕她是个贫穷的打工妹,哪怕她没读过什么书,哪怕她一点儿也不爱我,但我还是会爱她的。
爱情,从来都没有理由,而且到来得猝不及防。
最令我快乐和伤感的是,小嵋也爱我。
后来我问过小嵋,为什么会爱我。小嵋认真地皱着眉想了想说:“因为你穿着白衬衣?因为你替我在电脑上‘画’的几个字特别漂亮?因为你身上有一股松子的气味?”
我躲躲闪闪而又兴奋无比地每天去见小嵋。我们去江滩,我打水漂给她看,逗得她咯咯地笑。我拿起高中时用过的刻刀,买来石头刻上“山是眉峰聚”几个字送给小嵋。我第一次握她的手的时候,手心里竟捏出了汗,然后像触电一般让我半天不能动弹。我仿佛是个情窦初开的大男生,面对初恋,笨拙而盲目地快乐着。
我忘了李洁,忘了我已和她同居一年多了。
只是每天晚上回到出租屋的时候,面对李洁等待的眼神,我还是羞愧的。她们是多么不同啊。小嵋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飞舞,而李洁的手因为长期做体力活已经有些粗糙了。小嵋衣着得体,看似简单却全是“新世界”百货里的品牌,而李洁惟一的一支口红是她自己在夜市上买的粗劣货,颜色红得不对劲,被我批评后一直闲搁在抽屉里。小嵋和我说天说地,可以陪我喝几杯酒还偶尔抽一枝摩尔烟让我惊艳她的优雅,而李洁,却躲在阴影里我常常看不见她。
可我终究还是得面对。
有天夜里,我冲着李洁发了一顿无名的火。她躲着我,等我先躺下了却又悄悄钻进我的被子,用她瘦弱的身子贴紧了我。我的心情无比复杂,我必须搂抱住怀里的这个女子,虽然我很犹豫,虽然我心里正思念着小嵋。
我知道,我是她的惟一,是她的靠山。
第二天在小嵋精致的公寓里,小嵋开心地告诉我,她的父亲同意见我,她还说:“我爸说只要人好就好,他当年也是白手起家的。”
我的心里突然被什么堵住了,我的确是“白手”,可我拿什么“起家”啊?我第一次对我的能力我的智商甚至我的将来充满了怀疑。
还有,我自卑。
我艰难地告诉了小嵋,关于李洁的一切。
小嵋沉默了。
我知道,她是个爱情至上的女子,她会因此而鄙视我的。
也不知煎熬了多久,小嵋一字一句地问我,她的话刀子般锋利:“你为什么不等我,干干净净地等着我的出现,为什么你耐受不了这一年多的寂寞?因为身体寂寞吗?”她说不下去了,她冲过来抱住了我。
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
原来接吻可以令人焚烧令人化为灰烬的,我那时才明白,其实我一直都不会接吻。小嵋的舌头像藤蔓,将我所有的神经末梢都捆绑到了一起,集中在一点,那是种尖锐的既渴望又躲闪的快感和痛楚。模糊中,我尝到了一种甜腥味。小嵋咬伤了我的嘴唇或是舌头,她哭着说她恨我。
衣服如疾驰的火车两旁飞速远离的风景,散落了一地。爱在血液里奔跑,我们的身体在奔跑。那是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景致。原来做爱是两个人彼此缠绕,彼此攀爬,彼此扶携,然后镶嵌着吻合着合二为一地从悬崖边缘坠落——身体急速地沉下去,灵魂急速地飞起来,飞向天空不知名的高处。
我想我已耗尽了一生的热情,挥霍了一生的快乐。
待我要离开时,小嵋突然吞吞吐吐地说:“可不可以,给她一些补偿,让她离开……”
我尴尬地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悄然落泪。泪水算是对我此生惟一爱情的最好祭奠吧。
我没有再去找小嵋。她也没再联系我。
说不上谁放弃了谁。
在于小嵋,她放弃了爱情,还有对爱情纯粹的信仰。
在于我,我放弃了爱情,还有另一种我向往的生活方式,和爱的能力。
很久以后的一天,我在一家陶吧门口无意中见到了小嵋。
她正在停一辆红色的别克车,依旧地明眸皓齿,依旧地眉尖微蹙。这时,陶吧里走出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两人默契地相视一笑,然后并肩进了陶吧。
我带些郁闷回到家里,那是我勉强付完首期款后买下的一套二居室。我突然问李洁:“你想去陶吧玩一玩吗?”
李洁诧异地看我一眼:“玩什么?”
我说:“玩泥巴。”
李洁不解地笑了:“回头孩子出生了,你带他去玩吧。”
我知道这是李洁在向我暗示,她想要个孩子,一直都想。可我还没有这个打算。虽然我和李洁已经结婚了,但是我不能想像我们的孩子会和我们一样,在这个城市里漂泊与挣扎;和我们一样地带着与生俱来的胆怯和卑微感;将来听父母因为衣食住行而长吁短叹;为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绞尽脑汁;即使遇见了爱情,也许时间、地点都不对,也许什么都对却照样缺乏勇气,而失落一辈子。
我没法对李洁说这些,她不能明白,她觉得孩子只要能吃饱穿暖然后3个人挤住在一起就是幸福。
我每个月都会规律地在某一天晚上搂紧李洁,她明白我的意思,她会闭上眼睛顺从地接受。这是我俩的默契,我俩都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彼此的感情与命运都紧密维系在一起,并从中体会温情,体会暖意。
可是我的身体依然是荒芜的,我宁愿让它荒芜着,疯长些野草。
那是些思念的野草。文章来源:新浪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