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旁白:
这是一个刚来深圳不久的女子贝贝的情感经历。她个性鲜明,疯狂中带一点天然的忧郁,妩媚中带一点颓废的瘦弱,给人感觉有点飘渺,像一条正在视线里飞舞的灰色丝巾。
她是纯真的,也是执着的,相信她的爱情是美丽的。
他有一双深邃得像狼的眼睛
2005年的圣诞节对我来说,特别美丽。这一天晚上,我不经意地拥有了一个让我回味一生的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当然是我,男主角是一个被我称之为“狼”的男人。我喜欢叫他狼,因为他有一双犀利敏锐的眼睛,更因为他像狼一样霸道和充满爆发力。
我跟狼认识于2005年10月的某一天。那时,我刚从北方某个城市到了深圳这座连天空都写满诱惑的地方。我既来安居,也来寻梦。
男朋友在深圳已多年,但我认识他的时间不长,爱是爱了,就是缺少点激情和惊心动魄的感觉,就像一桌菜没有一道放辣椒。投靠他的同时,我也投靠了一份空虚。
也许我是一只羔羊,安分、温柔的外表下,潜藏着一种无人知道的颓废和忧伤,只有狼,才能让我在它的胃里乖乖地沉睡。而我生命中的这只狼,就在我到深圳才几个月的时候出现了。
跟很多通俗的恋情一样,我们在网络上认识,在MSN上说过的话不超过10句,但你不得不相信,语言与灵魂有时是能相通的,仅仅一百多个汉字,就把我们的脸拉得很近,我清晰地在脑子里一遍一遍地闪现他的面孔,而他的话虽然也是寥寥无几,但总是跟我那么默契。
我们都有渴望见面的欲望,只是,我们都把欲望埋在文字背后。
正在我故作矜持,等候狼主动触击的时候,机会突然来敲我的门了。
那天,我们单位在五洲宾馆组织一次商业活动,我知道狼懂摄影,于是,我打电话通知狼来表现一下。活动即将开始时,我踮着脚尖左等右等,还没有看到狼的影子。
就在我刚刚转身想进会场那一刻,突然听到有人问旁边的同事:“贝贝在吗?”贝贝是我的小名,我曾告诉过他。我一愣,华丽转身,看到一个眼睛像狼一样深邃且闪烁着电光的结实男人,不是很帅,却有点酷。四目相对时,我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他说,握一下手吧。我说,我的手很冷。
还没等我说完,他的手已经不由分说主动握住我的手,手掌像狼爪,迅猛而充满力度地抓了我一下,就放开了。
我让他先到里面坐坐,自己先出去磨蹭一下,安定一下纷乱的思绪,同时也给自己一点时间,想一想将跟他谈什么话题。
约15分钟后,我进会场时,却找不到他的踪影。他比狼还迅速,竟然在我同事的眼皮底下溜走了,照片也不拍了,同事也不知道他的踪迹。
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不喜欢应酬,不喜欢那么热闹的场合。我问他还来不来,他含含糊糊没说清楚,像怕被套住脖子一样地带着顾虑。
等到天黑了,他还没有回来,我不再给他电话。我想,再美的景物,也需要用一定距离去感受,才能发现美的所在,所以我想先跟他保持一段距离。
我们静静地品尝他煮的咖啡
可是,第二天,我的思绪就不安分了。我打电话给他,告诉他说:“你是第一个让我见一眼就有感觉的男人。”
他轻描淡写地说:“哦,是吗?我好像也不讨厌你哦。”
放下电话,我忍不住去百度搜索他的名字,本以为他是个普通的工薪族,没想到这一搜,把我吓了一跳,他的摄影作品竟然在网上纷繁如星,他的智慧、孤僻与敏捷,更让我觉得他是一匹狼。
我决定去拜访他。并要求他送我一部摄影作品。很巧的是,他的作品集刚刚出版,出版社刚刚寄给他样书,就像专门为我而准备的一样巧。
10月28日下午两点半。在他一个人的办公室里,我拿了书就说:“我要走啦。”他很霸道地说:“今天下午不让你走,只能陪我静静地坐着,慢慢地品尝我亲手煮的咖啡。”他一会儿静谧如山,一会儿滔滔如江河。
4点。我再次说:“我要走了,想回去好好欣赏你的作品。”他还是不让我走。他说,要不一起出去逛街。
我点点头说,好吧。
我们坐双层大巴去东门老街。在顶层的最后一排位置,紧拥着他,心乱如麻。窗外一幅幅流动的风景,没有一幅引起我遐想,但他的一举一动,哪怕细小如搔痒,却总是摄入我的眼廉。
即将下车时,他突然说:“我想抱抱你,可以吗?”我把身子和脸都一起靠近他,他在我额头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把我抱得很紧很紧。
女人被拥抱有三种感觉,一种是亲人的疼爱感,一种是熟人的例行公事感,一种是心有灵犀者的触电感。他的拥抱属于后一种。
他大我12岁。他说:“等我50岁的时候,你才38岁,我老的时候,你却还是年轻人,怎么办啊?”
我其实最怕老,我说:“我活到38岁就够了,再活下去满脸皱纹,太可怕了。”
他说:“那好吧,等你38岁的时候,我就把你吃到肚子里,不消化,每天带着你一起走,不让别人看到你。”
下车后,我陪他去买MP3。我们在几十种样品中,眼睛同时盯上其中一种款式,审美观惊奇地相同。
分手的时候,我不让他送我上车,我怕我脆弱的眼睛会流泪。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看着他头也不回地大步流星,一种思念的情愫流淌了出来。
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刚才一直目送你远走,你却没有回头看我,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他回短信说:我回头的时候,已经不见你了,正在想你呢,我想我也是爱上你了。
圣诞节晚上,我做他嘴里的羔羊
圣诞节晚上,天空飘满节日的气氛,处处灯红酒绿,我却郁闷地在单位加班。到了9点,一群狐朋狗友拉我到楼下喝酒,打算喝个醉醺醺再上楼加班。刚喝几口,就收到他突然给我发的短信,他问我在哪儿。我说跟朋友在喝酒,他说他也跟同事在喝酒。
紧接着,我们的短信你来我往,比喝酒还频繁。越来越喝不下去了,我迫切地想见他,他也恨不得马上飞过来见我。
我们约定在莲花山见面。已经快11点了,风很冷,酒却把体内激发得很热。我迟到了半个小时,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山上瑟瑟发抖,极像一匹正在寒风中的狼。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在几分钟内默默无语。
然后,他说:“我跟同事还没喝完酒,就来见你,是不是有点重色轻友啊?”我说:“我也是啊。”
他突然在山上吼起谭咏麟的新歌《披着羊皮的狼》:“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你就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此情此景,他活脱脱是一只在黑夜里专门等候我的重情之狼,而我确实正想做他嘴里的羔羊。就这样,我开始叫他“狼”。
当狼疯狂地抱我的时候,我们狂热地接吻了。
在圣诞节的晚上,在莲花山上,在寒冷而火热的风里,我们相爱得如胶似漆。文章来源:新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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