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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当歌

中国风网 2005-9-7 8:09:13



  惟有风最自由,眼看着它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惟有风不自由,在城市拥挤的人群之间,寻找着地铁站的出口。——题记

  A:我在这里,一个人。
  放弃什么都不能放弃理想,我引用美树的这句话,并且担心他会操刀杀将过来告我侵权。这句话是美树发明,然后我们两个互相用来在对方丧失信心的时候,安慰对方的一句话。
  我和美树同病相怜。我坚持认为,是我坑害了这个无辜的小子。我和他一起学画画,然后因为高考我放弃了,并且很快把成绩赶上考进了一所很体面的大学人模狗样地活着。美树继续画着。我和他一同在大学爱上了文学,然后我因为理科繁忙的课业,中断了我的宏伟的写作计划。美树坚持写着。我说,美树,我们两个不过是同生活在理想的大树上蚕食树叶的可怜虫。但是美树喜欢这么说,他说他自己是敢于坚持理想的勇士。我们两个都被理想弄病了。
  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一直觉得这是高中语文教科书上最有道理的一句话,真的勇士就是打掉了牙齿和着血吞下去。我不知道美树是不是勇士,美树既没有掉牙齿,也没有流过什么血,他和我一样,都是个喜欢蹲在树下谈理想的穷人。
  我不只一次地像个怨妇一样地对别人说,我所在的城市是一个临海的终年吹着腥咸海风的城市。这里是大连。这里不但有无穷无尽的海风,更有身高一米七零以上的如云的美女。这一点既让如我一般喜欢欣赏美腿的人满足,也让身材并不高大的男生沮丧。所幸我的个子不高不矮,刚好一米八零,在这个年代里算是中等偏上的水平。
  我在大连的五月四处游走。一个人看天上飞得遥远的风筝。风筝在天边越飞越远让人担心,然而它飞得再远也要牵连着手中的线,所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买一把米粒,在广场上撒开,鸽子会噗噜噜地飞着围上来啄食,然后落在脚下。
  一阵风吹来几朵云彩,然后是一场没有任何预兆的雨。等我逃到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时,身上的干燥部位已经所剩无几了。然后,雨点好像来的时候一样快的离开,天上一眨眼就一丝云朵都不见了。阳光打起赤膊,天空蓝的可以拧下水来。
  寂寞的人总有寂寞的姿态。离开朋友们之后,我发现我在人群中可以轻易地识别一种人,好像验钞机一样灵敏。那种人的眼神敏感而空旷,用各种肢体语言来打发自己大块的空闲时间。
  坐在回校的公交车上。前面的一个面孔涂成奶油的女士,打开车窗的一条缝隙。还是风。蛇一样从车窗外蜿蜒地钻进来,猛地扑在脸上。女士的细碎的红头发旗帜一样迎风飞舞,眯起来的眼睛好象画在脸上的油画。身边的一对情侣抱在一起,身体以不可思议的角度纠缠起来。冰凉的风,给了他们一个拥抱的理由,并且催促他们进一步地采取取暖措施。
  我坐在角落里换了一个姿势,然后寂寞起来。我很希望也有一个人,坐在我旁边和我拥抱。风的确很凉。
  许多跳动的魁梧的梧桐树的影子。街上的人还穿着毛衫。广告牌子一块接一块地迎面驶来,又让人心跳地忽悠闪去。
  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风很长很喜欢唱歌。我没日没夜地听这些风吹拉弹唱的时候,就想起原来那个城市总有没日没夜的雨。这里也有雨,不过下起来的时候横七竖八,完全没有一点章法。我开始怀念垂直下落,在地上发出轻快音乐的雨。

  B:陶的眼睛。
  我在传达室收到了棉晓寄来的陶。看门的大爷把我的脸记得很牢,以至于我没有机会逃开他不和他打招呼。我的屋子里摆满了这样的陶,各种各样的造型。它们有的有眼睛有的没眼睛,棉晓说有眼睛的陶,你不能丢弃它,它是有灵性的东西,会复仇。所以我看见那些有眼睛的陶时,总觉得这是棉晓的一场阴谋,她故意送给我这些陶,不让我丢弃。
  我看着那些陶的眼睛,似乎在向我诉说着什么,于是我就想把这些陶放到寝室哥们的桌子上。忽而发觉,哥们的桌子上也是满满的。我把陶放回原处,一大堆的陶站在桌子上,岌岌可危。
  走的时候没有带手机。出游的时候带手机会扰乱兴致。打开手机马上就接到棉晓的几条短信。
  “出门的时候要带雨伞。因为你不会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出太阳。——棉晓”
  我想。她一定是刚刚看了重庆森林,记住里里面的台词。我回短信,确认我已经收到了她寄给我的陶。这是她为我做的,假如没有这些,我想我会在很早之前就崩溃掉。但是有了这些,我也并没有就因此感恩戴德到想迎娶棉晓的地步。我想,我是个自私软弱的爬虫,而且没有脚。
  我记不得我棉晓什么时候相爱了。可能这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俩活该就在一起。
  棉晓很确定地说,我们两个会永远。我们两个要认真地爱每一天,为爱建造些什么。我们两个可以不必考虑一切阻碍,金钱,地域,时间。只要我们两个心灵相通,一切都不成问题。然后,我发现问题很糟糕,我的心已经开始瓦解了。而瓦解的来源,就是“金钱、地域和时间”。
  “我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醒。我们现在唯一可怕的是我们自己。”
  我知道我离不开棉晓一步。好像一场神圣的仪式,在没有接受洗礼之前,我们谁都不敢轻易提离别。我感觉我身体里面的筋骨已经长上了棉晓的肌肤,一旦分离,便会有天坍地陷的痛彻心扉。那一场仪式必定简单,也许仅仅是一句话;那一场仪式必定气势可观,因为它会杀了一个人的心。但注定了,我会离开棉晓。
  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背着沉重的包裹走下火车的时候。我忽然就忘记了棉晓的脸,然后不停地给棉晓发短信,好象世界末日一样。然后棉晓就打电话过来,在电话里哭得昏天暗地。我的手抖了几下,觉得我可耻的不像个男人,然后在电话里不住地安慰她,说自己马上就坐车回去看她。最后,我没有坐车回去看她。

  C:惟有死者永远17岁。我的尸体留在那个夏天,和棉晓肩并肩。
  我需要的世界,一支笔和一沓白纸。当我在这所足够体面地大学里,忽然热烈地迷恋上文字的时候,我只好把这解释成宿命。然后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们觉得我的前途已经足够坦荡,不需要再靠什么狗屁不通的文字糊口。
  这个时候,我还是个穷人。无产阶级是富有战斗性的。所以我可以轻易地选择自己的道路,并且永远都不会把自己整得更惨了。大不了,我就永远这么穷。
  课余的时间,我会去做兼职,然后用赚来的钱买书和CD。我总是缺钱,有时候甚至没有钱给棉晓打电话,没有钱买车票回去看她。我给棉晓准备了一个储蓄罐,经常把自己的闲钱放进去。我希望在某个需要的时候拿出来足够的钱,买电话卡,买车票。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带走棉晓。棉晓有一个很富有的家庭,这让她看起来十分高贵。我知道只要我说,棉晓就会马上跟我走。可是我该领着她到哪里呢。一个城市,逃离到另一个城市,穷困潦倒。我现在只是个迷恋文字的孩子。
  有了归宿的女人,总是莫名地委屈。所以棉晓总是喜欢哭。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哭得那么惨烈。整个夏天的蝉鸣都压制不住这哭声。我对这哭声无能为力,所以就把她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接住,捧在手心里。眼泪在暴躁的空气里很快风干,然后匆匆消失在这个迷离的夏天。
  我在那个夏天和棉晓逛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那时候我还在原来的城市,我还可以称彼此为孩子。我对那个夏天有着刀子一样深刻的印象,却又有烟雾一样迷离的记忆。大脑里的神经也像拼图玩具一样,偶尔就残缺了一块,然后东翻西翻再也找不到。如果放一段音乐,我会想起班德瑞的《仙境》和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然后再用苍白的颜色涂抹窗口,用炫耀的白色涂抹天空,用撕裂的影子铺满整个街道。空气里满是一些味道,甜的,酸的,咸的。
  每天早上,眼神还慵懒的时候,我就在街道边的大树下等待在街角。说不清等待的滋味了,也许是种令人厌恶的感觉,或者是种让人甜蜜的感觉。或者,根本要看等的人是谁,等他做什么。
  棉晓喜欢给我讲她前一晚做的梦。很绚丽的感觉。我觉得棉晓的梦向来都比我的梦精彩。在我的梦里,最华丽的场景,不过是我和棉晓站在一起,方向交错,双手握在一起十指紧扣。她一般穿白色的衣服,像个天使一样,淡淡的忧伤地看着天。我什么也不做,紧紧地抓着手。这就是我的最华丽的梦。
  我们一起走,不知道要走多长时间,要走向哪里。路很硬,一步痕迹都没有。我在奢望草原。有广袤无垠的天地,绿的发光的齐膝的草原,我和棉晓赤足奔跑。
  毕业之后参加许多宴会。我牵着棉晓的手到处跑。喝酒喝到很晚之后到高架桥上吹风,然后发起疯来想要跳下去。把胃口的东西从高架桥上吐下去。想象着被这些污秽物淋到的倒霉人的模样。和棉晓坐在天桥上唱歌到天亮。偶尔被淅淅沥沥的小雨淋湿。棉晓穿着很干净很大方的衣服,跟在我的身边。
  我记得在那个夏天我还做过一些东西。比如重新拿起画笔画画,坐在街边,给谁画都不要钱。大多数的时候,行人看了一眼我放在身边的作品就退却了,本来水平就不高,高考又荒废了一年。所以我的模特就是棉晓,她静静地坐在我的前面,一边给我讲很绚丽很有想象力的故事,一边看我画画。她说我画画的时候的神情很好看,我没告诉她讲故事的时候的表情很像公主。
  那个夏天,还有许多场闹剧。朋友和别人打架把我拖去,然后我被打得额角受伤。一个没考上重点大学的同班同学自杀要跳楼,从三楼跳下去把腿摔断。一个哥们的女朋友流产,向我借了五百块钱,至今未还,然后那两个人在夏天过去之后匆忙分手、各奔东西。

  D:关于棉晓的记忆。
  在寂寞的时候,走到电影院一个人看电影。我整整看了三遍《乱世佳人》才把里面人物的关系搞清楚。在最后一次看的时候流泪。脑子里莫名地想到棉晓。
  棉晓告诉过我,记不起她模样的时候就想想她的眼睛。然后所有的印象都清晰起来,仿佛一尾鱼浮出水面。棉晓有一双很大很艳的眼睛,不化妆的时候十分轻灵,棉晓很少化妆。化妆之后,就有一种高贵的凄艳。高贵的女人总是有些凄艳,仿佛身在红尘之外,看透一切,其实心底尤其酸楚。
  棉晓的头发疯长。很快地变换了几个发型。染了三次不同的颜色。最后一次变换发型,棉晓把剪落的头发拾起一捧装在袋子里。那个袋子交给了我,让我替她保存。然后那个袋子就有玫瑰的味道。
  棉晓穿干净大方的衣服,贴身的裤子。我和她可以恣意地在大街上奔跑,行人没有任何异样的目光。
  我和棉晓经常去一个叫《桃之夭》的陶吧。那家陶吧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喜欢它,有轻快的黑人音乐,有咖啡机打磨出来的香浓咖啡,还有一个很有个性的老板。我和棉晓叫他小哥哥,他叫奇卡。他不是个艺术家,却生活得很艺术。看他制陶的时候,纤长的手指无心地就捏出一个陶来,你就会知道,他不是个艺术家。艺术家不会这么对待自己的作品。他用商人的方式来经营艺术,并且很成功。
  做陶的时候,我和棉晓做得总是把陶做的很薄。然后那些东西,就在一场火当中爆炸,好像一次拙劣的爱情一样。奇卡告诉我们,做陶要结实一点,笨虽笨了些,但是新手都是这样慢慢起步的。我和棉晓不信,依然是做很薄很薄的陶,烧到爆炸。
  棉晓喜欢那里。我们两个好像上班一样每个星期去一次。我们赖老板做朋友,老板也就真的不收我们的钱。我们坐在那里专注的样子,总是能吸引许多好奇的人来。
  可惜的是,我和棉晓到最后也没做出一个完美的作品出来。然后我们索性做了一个厚重的罐子,在上面烧出笨拙的形状,刻上彼此的名字。我们俩给这个罐子起了个名字,叫做“痴心情长”。罐子这么厚重,我和棉晓都想,这一下总该地久天长了吧?罐子被老板收藏,说很有艺术价值。我知道他在等我和棉晓下次再一起来,不过我就真的再也没有去过。
  其实棉晓到底是什么样子,我只能靠照片来寻找了,即使棉晓就站在我的面前,我也不能找到她在我的记忆中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最可靠的说法就是:棉晓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她属于我很久了,久远到几乎遗忘。

  E:离别是一场华丽的表演,我彼此清醒地演绎排练好的节目。
  这个城市的风,上窜下跳容易把皮肤吹皱。不知道棉晓会对这怎么想,然后棉晓就奇迹一般灵验地出现在我面前。
  餐厅里的桌子上,放着一杯可乐,两只吸管。开始,我喊。然后我和棉晓开始对着吸管大口的吸,不一会儿就喝下去三杯可乐,打了个饱嗝,我和棉晓面对面开心地笑起来。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我们还年少的时候,才这样忽而哭忽而笑的。已经很久远了吧。
  我带棉晓坐摩天轮。然后想,就在这最高最美好的时刻,绳索断开,是最好的结局。我和棉晓可以在临走的那一霎那,抱在一起。当别人发现我们的尸体时,我们还紧紧地靠在一起,脸上露出微笑。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开始衰老了。我很害怕,如果时间一直这么快地流淌下去,我很快就消失了。好像摩天轮一样,上升之后马上就开始落下。然而,我不想在消失的时候,自己白发苍苍,身边没有自己想要的人和我拥抱在一起。
  棉晓始终没有和我拥抱在一起,绳索也好端端的没有断开。时间如同长江水,一刻不停息地流淌着,发出汩汩的声音。
  我和棉晓在这个有风的城市说了许多话。从下火车开始,一刻不停地讲,讲到餐馆,讲到摩天轮。摩天轮停下来之后还在讲。我忽然打断棉晓的话,问她,你听得见这个城市的风么?你听见它在歌唱么?然后棉晓就放声大哭起来,好像那个迷离的夏天哭得那样惨烈。我依旧因此手足失措,脸上满是愧疚和恐慌的表情。
  临走的时候,我掏出在储蓄罐里的钱,居然有很多。我到商店里去看最便宜的白金项链,还差好几百。然后我无可奈何地买了一张车票送给棉晓,还剩下许多,我通通用来买了鲜花,足足有上百朵的花。我说我一直没给送给过你花,现在一次补上。

  F:我对着伤口笑,用力撕开结痂,“无所谓”,我喊道。
  事实上,我直到现在还经常做那个没有丝毫创意的梦。梦里,我和棉晓好像以前一样扣着手指,交错地站着。事实上,也是我最先在现实生活里说要放手的。我很决然地告诉棉晓,你应该找你的幸福去了,我只是一片浮云,不可以为了一片浮云浪费你的大好青春。
  说这句话的时候,寝室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在音箱里放着许巍的歌曲。我在电话里重复着:“你该去寻找你的幸福,你该去寻找你的幸福,你该去寻找你的幸福……”然后电话那边传来一阵呜咽,好像不可遏止的泉水,从山深处汩汩地流出。我在这边麻木地重复着想好的话,不理会那些泪水。
  许巍在唱:“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
  棉晓写信给我的时候,寄来了她和她男朋友的照片。她幸福地挂在那个男生的脖子上,笑容好像春天。她告诉我,我们相爱四年又十个月,在那天说分手之后,就不会再挂念我了。她让我一个人好好的,爱自己,爱这个世界。我看见照片上她的手上已经戴上戒指了,很漂亮的钻戒,她说他们已经订婚了,在一起生活。
  她来的时候把我们俩曾经做过的那只陶带给我。那只陶现在看起来,依旧是很丑陋,而且我居然没发现,在它的下面,有一条长长的裂痕。也许刚开始的时候裂痕还小,好像心里的一丝芥蒂,现在越张越大。“痴心情长”终于在一个完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轰然崩裂。那天我正在宿舍里写字,猛然一声响扰得我心神不定。然后我的手指头就好像腐烂了一样,什么都写不出来。
  写不出字的时候,寝室里的人都被我搞得很惨。我觉得自己当时一定像一头刚刚被囚禁的狮子,在屋子里拳打脚踢。我喝了一次酒,醉了两天,第三天从医院出来。吸了一夜烟,落下满地烟头和烟灰,被检查卫生的人记过,然后和那几个检查卫生的人打起来。
  几乎每天的阳光都有不同的颜色,连每一刻的阳光都不同。我迎着五月的阳光看过去,红的、蓝的、绿的。它们好像被装进了玻璃瓶里面,不住地变幻。从早晨起床,到中午吃饭,到下午夕阳下山。我坐在窗口,眼睛酸痛。把一只手覆在一只眼睛上,然后取下,换到另一只眼睛上。
  终于在一次我的拳头和床板的敲击下,桌子上所有的陶都晃晃悠悠地倒下。霎那间,双耳失聪。眼见着它们如同一具具尸体般破碎,支离的碎片上猛然张开眼睛。棉晓说,有眼睛的陶都有灵性,会复仇。我哑然失笑。
  米兰.昆德拉有一本书叫《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我现在每天都轻飘飘过着好像云里一样的生活,美树说这很好,只有神仙才住在云里。美树告诉我,放弃什么都不能放弃理想。他说我的文字越来越好看,一定会成为一个畅销书作者。我会很有名气很有钱,然后穿很高档的衣服开很牛逼的车,什么烦恼都会忘记。

  G:混账的风还是吟唱。
  学校里的大槐树在五月末的某一夜,悄然挂起来一树的槐花。行走在学校里,每个角落里都有槐花香甜的味道。然后不过几天,那些花就开始落下细碎的花瓣了,在路上一小撮一小撮随风打着旋。
  我躲在一棵槐树下,逃避那些刺眼的阳光。身边是一些花瓣,我捡起一个仔细看。不远处一个女士坐在路边打着伞,她的孩子就在旁边玩耍。我把花瓣举起扣在眼睛前面,透过它来看阳光,看那个女士的笑脸,看嬉笑玩耍的孩子。
  一阵风,把一切都带走了,我靠在大树下越来越困倦,好像睡着了一样,然后我的眼睛就像大树一样淌出一颗颗露水来。梦里,又是风。从远古而来的很长的风,驾着几驾金色的马车,歌唱着向我驶来。浮云翻滚挣扎。天空中有无数的雀鸟飞过。没有声音,整齐地拍打翅膀。



     文/削风杀雨

文章来源:榕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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