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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物语

中国风网 2005-9-29 8:24:25


  一
  据心理学家说,有一种人群在特定光线下会变得脆弱,例如黄昏来临或是面对突然停电时的黑暗。
  江一苇,作为都市女性人群之一,不幸也患有此种毛病。每逢黄昏,她便觉得自己是困在童话故事里的迷路的小猫咪。总希望有那么一天,能遇见一只也变成小猫咪的王子,牵起她的小爪子,温柔地说,“跟我一起回家吧。”每当暮色四合,江一苇就开始思念幻想中的猫王子,并且强烈渴望被一双温暖的爪子牵回家。江一苇自嘲着对朋友解释:我有个毛病,姑且唤做病黄昏(DUSKSICK)。
  二十四岁的夏天,一场无聊的电子产品展览会改变了江一苇原本平静无澜的生活。和往常一样,江一苇坐在公司的展示台边,面前有关公司及公司产品的介绍文件堆积成山。身边的人来了,去了,偶尔交谈。这场展览会实在乏善可陈。——一直到卢秋白朝她微笑着走来。
  那天卢秋白其实是打算早点开溜,却意外看见一个神色憔悴的美丽女子在打哈欠。也许这个下午并不太糟糕。卢秋白和身边的同事打了个招呼,低头整理一下领带,然后挂上招牌式的漂亮笑容走入故事的开端。
  他走过来,假装对这女子推荐的产品很感兴趣的模样,站着翻完了公司简介,然后寒暄。极力介绍自己所在的那家外资企业,然后恰倒好处地显示了自己销售主管的身份,微笑着递上一张名片,“请指教。”
  江一苇接下他递来的名片,并且微笑着和他握了握手。然后从皮包里抽出一张名片作为回敬。
  卢秋白双手接过,仔细看了一眼,这女子的名字是江一苇。
  “江小姐,有空一起喝咖啡。”
  江一苇笑了,双眼眯起,如同一只春阳下的猫咪。这个男人长得不坏。两个人明显都对对方抱有一定程度的好感。所以当某一个周末,他约她去名典咖啡屋的时候,江一苇没有拒绝。

  二
  卢秋白今年三十二岁,属于都市里的单身一族。家乡父母虽然皇帝不急急太监地催他结婚,奈何“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卢秋白依然可以逍遥地出入夜深后的酒吧街,而不必担心遭人管束。遇见江一苇,他觉得是个意外。
  卢秋白有位大学好友,在卢秋白遭遇人生第一场失恋时曾经安慰他:如果一男一女只需要爱情,那么婚姻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婚姻可以没有爱情,却一定包括责任。这类沉重的义务是留给优秀市民们去承担的,他卢秋白大可不必去做这个优秀分子。这位朋友现在是年轻的法学博士,前途远大。
  卢秋白觉得自己相比之下的确算不得优秀分子,所以自那一年之后,他理所当然地改而谈起爱情格调。
  江一苇美丽,聪明,有着不错的收入。偶尔两人一起参加半商务性的聚会,江一苇也很给他面子,待人接物自有她的一种懒洋洋的风情。卢秋白挽着胳膊里的佳人,西装革履,倍增光彩。
  这段恋情简单而愉悦,两人都需要在这寄居的陌生城市里有这么个光鲜亮丽的伴侣。说不上谁分享了谁的寂寞。或者说,谁分享了谁的光鲜。
  最近他发现一家很不错的西餐厅。在阳光恬淡的秋日午后,拣两张露天藤椅,点一份店内招牌式的意式披萨,品着甜点,尽情欣赏对座年轻女友的美丽。他简直要迷上了这样的慵懒。
  卢秋白推开手边的咖啡杯,不觉眯着眼微笑。透过三百五十度的镜片看去,对座的江一苇的脸如同缩印后的白月,覆盖在黄色短发下。现在她缩在藤椅里,慵懒如一只猫咪,需要贵妇人捧在手心里的。
  卢秋白有那么一刹那的失神,眼前的江一苇似乎并不懂得过多的离别。她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有一份体面的职业,集众多的荣宠与爱护于一身。他想起自己的二十四岁,初恋女友野蛮如路边盛开的菊花,放肆的黑色长发一泻千里,他们曾经在学校后门口嘈杂的酒馆里唱黑豹和许巍。流水十年,卢秋白忽然觉得自己老了。他简直是贪恋江一苇现在的年轻。
  “一苇,我爱你。”他毫无预警地抓住江一苇绵软的手掌,轻轻地在她耳朵边嘘气,半真半假地挑逗。
  江一苇小心避开,只是笑。并没有拒绝。

  三
  在卢秋白的房子里,他们相互拥抱,亲吻。
  房间在周末例来是不开窗帘的。卢秋白几年前一狠心用贷款买下这房子,在郊区某个别墅区,环境还算清雅。一百二十八个平方,装饰以蓝白黑为主,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精致累赘。——或许因为房间里尚没有正式入住的女主人。唯一突兀的是窗帘,殷红底子上绣有大朵淡黄色雏菊的窗帘一年四季沉沉掩埋,分不清白天黑夜,暗自将流年偷换。这窗帘是跟随了他近三年的初恋女友丢下的唯一痕迹。
  江一苇仍在睡。两朵婴儿肥的颐酣然写满睡意,小而薄的唇紧紧抿在一起,仿佛在与谁赌气一般。
  卢秋白支起上身,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不觉好笑。然后自烟盒里剔出一支三五,点燃。一朵朵淡蓝色的氤氲在空气中缓慢上升,兜兜转转,说不出口,又兀自不肯忘却,仿佛半夜惊醒时摸不着抓不住的情绪。
  “几点钟了?”不知什么时候江一苇翻了个身,自背后抱住他。
  “下午五点钟。”
  “这么晚了。”江一苇嘟哝着不甘心地醒来。然后问起了窗帘。“你这窗帘在哪里买的?”
  “怎么?”
  “这么鲜艳的东西,不会是你以前的女朋友买的吧。喜欢这种颜色,倒好象是初恋似的。”仿佛说了个笑话,江一苇自己先吃吃地笑起来。
  之后江一苇就常常地来。
  夜里九点,卢秋白窝在沙发里看报纸,江一苇蜷在他身上,看一部老掉牙的黑白片子。语言零零碎碎,夹杂在两人之间,如沙砾落在海与岸之间。
  沙砾的存在与否,对海与岸来说,都不重要。有时爱恨的潮水袭来,海便漫过层层沙砾,吞没孤独的岸。有那么一会儿,海偎在岸中,岸依在海里。世界仿佛就此永恒。仅仅一刹那的短暂温暖,却能抚慰两个各自孤单的世界。

  四
  卢秋白曾经开玩笑说:一苇,你知道么,我们原来就是注定要在一起的两个人。他坐在市中心的和茶馆,用手指蘸了杯中的碧螺春,“卢秋白,江一苇,白水秋江,芦荻瑟瑟。我们是注定要在一起取暖的人。”
  江一苇笑了。“让人想起小时念过的唐诗,”她说。
  太湖边的碧螺春正是采摘的季节。又一年秋天,卢秋白和江一苇在太湖中央的小岛上定了一间民居,品尝地道的太湖船菜,度过一个愉快的夜。喝茶聊天的时候,他们认识已经满两年零七个月。可是卢秋白仍然没提出娶她。
  一次周末逛街,两人在恒孚银楼的柜台前看中一款产地香港的钻石戒指。江一苇觉得很好看,卢秋白便叫人自柜台里取出来,细细地就着她的手指比量。比量了半天,大小倒是正好。江一苇又迟疑起来,这戒指的样式并不是很新,去年的旧款式了,怕被同事们笑话。恰在此时客户一个电话催过来,江一苇急匆匆地赶去机场接人。卢秋白开车送她。后来谁也没再提起那枚戒指。
  卢秋白现在渐渐地每天都来接她下班,对此他的理由是江一苇收买了他的胃,他已经不习惯一个人出去吃外面的食物。江一苇喜欢每个黄昏卢秋白来接她,回到这幢郊区的别墅。只要晚上不加班,她都会围着新买来的围裙洗手做羹汤,蓝白黑的厨房内常常溢满咖啡豆的香味。每次见以前的女朋友们,江一苇就自己解嘲地笑着说,她都快成了唐诗里的新媳妇。卢秋白则眯着眼睛笑,得意地买回一套又一套精致的咖啡杯,频繁地在家中请客。这些咖啡杯和端着这些咖啡杯招待客人的女人都是他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江一苇逐渐变得绝望。
  每年的认识周年纪念日,卢秋白都会记得准备一束十二支的红玫瑰。江一苇扳着手指头数,一,二,三,他们俩在一起已经三年了。漫长的一千零一夜已经讲完,国王娶了宰相的女儿。举国欢庆。天长地久。千年后另一个遥远的国度里,江一苇刚哭着做完一次小产。她在尘世里想念她的王子。——王子骑白马。

  五
  圣诞前的黄昏,卢秋白照例开着黑色的POLO接江一苇下班。路过市区时依旧堵车,江一苇摇下车窗,看见某一个四星级酒店门口正举行一场婚礼。新娘姿色并不如何出众,新郎也并不如何潇洒。都不是王子与公主,不过一份安稳的尘世幸福。
  江一苇顶着寒风怔怔地看了半天,嘴里呵出的气都变了白色。卢秋白让她把窗户给关上,她随口嗯了一声,歪在玻璃窗前不知在想些什么,眼睛里泛起一股孩子气的孤单。半天,忽然冒出一句,“天越来越冷了。”没头没脑地。
  红灯倒数到最后三秒。卢秋白发动引擎,不耐烦地按喇叭,催促前面一个显然正手忙脚乱不幸熄火的新手。江一苇的话飘散在人潮汹涌的街市。江一苇摇落车窗,车厢里淡淡的暖气扑腾上来,湿人眼眶。
  长久地,又是沉默。
  入冬后黄昏越来越短,如同她所迷恋的短暂温暖一般,日渐稀薄。卢秋白并不打算为任何一个女人丧失自由。江一苇怀疑这样子下去,自己终究会丧失成为母亲的资格。年复一年,毫无意义地苍老。昔日一起长大的朋友都已各自花落归根。只剩下她,交往近四年,却依然没收到男友的求婚。二十八岁的江一苇渐渐失去了昔日的勇气。
  车子转了个弯,顺利地在小区的停车场内嘎然而止。
  “一苇,到家了。”
  卢秋白又重复了一遍。“下车吧,一苇。”然后他瞟了一眼旁边的江一苇,感觉有些什么不对劲,转过头来,吃惊地发现江一苇居然已经泪流满面。“一苇?”他问她。
  江一苇勉强抬起头,“秋白,”她突然伸手扯住他的衣襟,泣不成声,“你到底爱不爱我?”
  卢秋白停住引擎,空气突然地静默下来。他不知该如何面对江一苇突如其来的眼泪。最近江一苇常常地哭。他摇开车窗,点燃一支烟。烟圈一个个自他唇边吐出去,又散漫在两人的上空。黄昏正隐隐褪却,夕阳隐没在城市的楼群之后,人只能从玻璃窗上闪烁的一小点金光猜度出这黄昏的美丽。隔壁车位上碎了一小块玻璃,想是被车轧过了,一地晶亮的碎屑,在夕阳下反射起来,隐约透出霞的颜色。江一苇掩住脸,猫咪一般的圆眼睛笑起来已经有些许的皱纹。卢秋白多少有些明白她心里的情感波折。
  时间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很多的,漫不经意。因为多,所以可以不在乎。这几年,卢秋白越来越少去酒吧游荡,啤酒喝了两三瓶就开始头晕,也许真的老了。昔日的同学们如万花离枝,各奔前程。初恋女友在分手后的那年夏天就办了签证去加拿大留学,从此芳踪杳杳。差不多年龄的朋友孩子都开始读小学了。而他除了在这寸金寸土的城市里买了一套按揭的房子,一无所有。
  卢秋白握住身边这个女人的手。留恋并不等于爱。尽管此刻,这个女人为他哀哀地哭泣。卢秋白掐灭烟蒂,再度开口时语气淡而坚定。“一苇,别犯傻了。”
  眼泪自江一苇手指的缝隙间断线般滚落。每个女人用一辈子来等待的诺言,在这个黄昏悄然坠落,碎了一地。江一苇的眼泪大片涌出,濡湿了卢秋白的名牌西装。她要的,他给不了。卢秋白迟疑了一会,拍拍江一苇的背。“好了,我爱你,宝贝儿。”口气如同安抚一个夏日午后与母亲吵嚷着要买冰糖葫芦的不懂事的小孩子,眼神空茫而疲惫。江一苇就顺势哭倒在他的怀里,伤心欲绝。
  她哭了很久。
  后来他的眼睛渐渐有些濡湿,怀抱的姿势不知觉变得轻柔。若不结婚,也只有分手的份。他和她都不是傻子。怀中这个女人迟早也会离开,一如多年前另一个女人摇摆在风中的黑发。错过的,终究错过了。人生就是一场场由别离缀成的盛宴。
  后来,她倒在他怀里,只反复地说着他听不懂的话,“我想家。带我回家。我讨厌黄昏。”
  后来,暮色四合。
  黄昏被阿波罗的古老车轮碾碎。两朵寂寞的花朵,在冬天来临之前终于擦肩而过,各自坠落成一股无法挽回的忧伤。那位年轻的法学博士朋友多年后不知是否仍会笑着调侃卢秋白的懦弱,亦或只是陪他在冷风里大着舌头喊一嗓子,兄弟你喝高了。卢秋白很想知道答案,可惜就连这个朋友最后的消息也已飘散风里。
  欢爱如风,梦里匆匆冷暖一场。



     文/草木菲菲

文章来源:榕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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