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卧铺车厢里的13号下铺,靠窗坐了个男人。“啪”,“啪”,此刻他旁若无人的剪指甲,用指甲剪上带的小锉非常细心的修磨指甲边缘,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桌面上的指甲碎屑收集成一小撮,放进预先准备好的一只火柴盒里。他折上指甲剪,把它和火柴盒一起放进黑皮衣的内里口袋。他转过头,去看对面卧铺上那个不很安静的小男孩儿,他正像一只生气的蛤蟆那样鼓起腮帮,不住的往外吹气。
“他几岁了?”他忽然问。
“都五岁半了。”坐在小男孩儿身边的女人回答说,口音里带了南方人特有的卷舌腔,有点发软,发黏。很显然,她是男孩的母亲。她用一只手摸了摸男孩的汗湿的头发,有点不满的说,“别看年纪小,不安分的很,你只要稍加不注意,他就能惹出一堆祸来。”
男孩儿不耐烦的甩脱了母亲的手,他停止了吹气,改换了另一种娱乐方式:用拇指和食指分别扯住眼角和嘴角,飞快的吐出舌头,冲这个男人做了个鬼脸。“我有一只猫,喵呜。”
“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我们那儿有句俗话叫‘不安分的小孩都是天才’。你那只猫叫什么名字?”
“它飞走了。它每天夜里都回来找我玩,它只跟我玩,所以你们都看不见它。”
母亲轻轻拍了他的脊背,“净瞎说。”她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眼男人,“这孩子不知怎么了,过了三岁就开始说些希奇古怪的话,还学会了跟大人撒谎。您别理他。”
“在我们乡下,老人说小孩的眼睛最纯洁,因此能看见一些对我们大人来说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说这叫做‘出神’,有点迷信的意思,而且更为好笑的是,有的小孩从小就被奉为神灵附体,给人消灾减祸,指点迷津。他们的家人更把他们当做赚钱的工具,好端端的一个孩子心里本没什么,但经过大人们的灌输,就给毁掉了。”
“你说的事我也听说过。”做母亲的若有所思的说道,她把一只胳膊放在面前的小桌上,撑起下巴,“说实话,我小时候在农村呆过,还真有点相信,觉得挺神秘的,不过长大后明白了那些骗人的把戏,是一丁点都不信了。”
她笑了一笑,轻松的把话题岔开了,“您一个人?这是出差呢还是探亲访友呢?”
“都不是,我到兰州去。你呢?”
女人说带孩子去看他的父亲,她又解释道:“孩子的父亲在部队上,是做技术工作的。说来他也挺可怜的,这么大了只见过父亲几次,每次又只有一个多月。以至他每次看见别人家孩子的爸爸,都要跟我闹别扭。我教训了他几次,却没什么效果……”
这时候,小男孩跑出了母亲视力范围以外——他和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在狭窄的过道上奔跑玩耍,两人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一块从喉咙里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于是,两个母亲同时走出卧铺,发出呵斥,一个拎着孩子的脖领,一个拉着他的手,从两个方向走回自己的铺位。
男人还是坐在车窗前。他一直盯着外面,像是发现了什么值得欣赏的风景。虽说到了阳春三月,但北方的田野依然萧瑟,灰蒙蒙的土地,光秃秃的树,风尘笼罩着的低矮的小房子,像一只只零散摆放的火柴盒,像孩子们“过家家”做游戏时布置出来的场景,那么的虚假与可笑。也许唯一值得看的,是几个背书包的孩子在铁道边一闪而过模糊不清的面容。
现在他把头转过来了。他看见小男孩安静的坐在对面,低头玩自己的手指——十根细细的指头忽而弯曲,忽而挺直,变换出各种花样。他的母亲躺在卧铺上闭目养神,被子敷衍的盖在两条腿上。男孩抬起头,发现有人在注视自己,他翻了翻眼皮,把眼白都翻出来了。他自言自语的念叨:我有一只猫,它的名字叫飞飞。
男人作了个手势,示意小男孩坐过来。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犹豫中露出欢喜的颜色。他向前跨了两步,把小脸凑近男人,努力作出一副大人才有的严肃表情,故意压低声音说,“叔叔,你知道我有一只猫吗?你想看看它吗?”
男人有点诧异,显然没料到他会对自己说这些,但他仍然点点头。
“你得保证,要保守秘密,不能告诉别人。”
“好的,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男人学他的样子,压低声音,用一种肯定的语气说。他伸出小拇指,弯成一个勾,跟孩子拉了几下。
“那好,不过飞飞只有晚上才回来跟我玩,你能等到那时候吗?”
“什么时候?”
男孩显出不高兴的样子,“当然是天黑后,大人们都睡觉以后。”
虽然男人觉得好笑,可脸上却摆出一副庄重的颜色,并且再次郑重的点点头。
“你会折飞机吗?我爸爸就会,他教过我四种折飞机的办法,他还会造飞机。我有张照片,跟爸爸一起照的,后面有一架非常漂亮的飞机,是银色的真飞机。你要不要我给你折一只?”男孩忽然问,接着他有些不自信的说,“不过我只记得最简单的一种。”
“好的,”男人从面前拿起一张不知谁看过的旧报纸,对叠两下,从中间撕开,“叔叔还真不会呢,你就教我折那种最简单的吧。”
男孩儿先把报纸从中间分开折了一下,想了想,又折了几下,他显然不太满意自己的作品,“报纸太软了,折得不好看。你有硬点的纸吗?”
“没有,不过你折的飞机真不错,是所我见过的最好的纸飞机了。”
男孩挺满意他的表扬,他把纸飞机交给男人,打了个哈欠。“我瞌睡了!”他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小嘴巴,转身回到母亲身边。他自己脱掉鞋子,爬到母亲的身体一侧,推了推她让开一块地方。他把脸转向男人,闭上眼睛,再睁开,这样反复眨了几次。
在列车的颠簸中,男人大概也觉出了乏味。他把手里的纸飞机拆解开,放在面前的小桌上,摊开,用手抹平,漠不经心的看起来。
精神病人拿香蕉去打劫:英国伦敦一名精神病患者罗伯特唐尼戴上面具去打劫,半路上从水果商那里弄到一根香蕉。当他举着“手枪”要求对方把钱交出来时,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收银员彼得罗福沉着的对同事说:“他说他有枪,可我只看到一根香蕉。”由于看到对方不肯就范,唐尼随后拿出一把剪刀来吓唬人,在看到对方还是不肯交钱后只好逃走。随后,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于商店附近的一条路上逮捕了正在努力摘头套的唐尼,警犬也找到了用来打劫的武器——一根烂香蕉。目前,唐尼已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摘自《北方晚报》3月18日
火车上的熄灯时间远比到站的时间准确。这不,刚过11点,车厢里的灯就灭了。其实在之前,疲劳的旅客们已经开始爬上自己的铺位,有的已经开始发出鼾声,毕竟,在摇晃的列车上,躺着比坐着更能节省体力。男人从铺位上坐起,他披上黑皮衣,先是在黑暗里坐了片刻,接着他欠身摸到了自己的运动鞋。他穿上鞋子,跌跌撞撞的走向两节车厢之间的过道。在那里,他停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红旗”牌香烟,抽出一支叼在嘴角。他深深的把烟雾吸进了肺里,他忽然觉得有点难受。此时火车正在穿越一个隧道,轰隆轰隆的轰鸣声使他觉得前额像被锤子砸了一样巨痛。他似乎想起了一件什么事。他掏出手机,翻开盖子,看了看上面的时间,决定打一个电话。
“是我,你睡了吗?”
“刚躺下,看了会书,你呢?那边是什么声音,这么吵……”
他刚想回答,却发现声音消失了。他靠在车厢上,盯着手机,等待着。这样过了几分钟,他又呆了一会,像是经过一番思考,他又拨了另一个号码。
这回,接电话的是个老女人,当听清楚他的声音后,便开始唠叨不休了。他静静的听,耐心的发出唔唔的答应声。最后,他说,妈妈,你放心吧,我没事,我正在出差,一切都好,最多半个月,就能回家了,你们多保重身体。他用拇指合上手机盖子,放进口袋里,另一只手在面前的烟灰盒里按灭了香烟。
他走进厕所,扭开门,在里面锁上插销。解开皮带,褪下裤子,蹲在便池上,不由自主的摸出支烟点上。然而,他等待的事情并没有出现。他烦躁不安的掏出手机,拨了第一个号码。这次过了很久,那边的女声才响起。
“是你吗?刘亮?刚才怎么没信号了,你在哪儿?”
“唔,在车上。”他含混的回答。
“我都快睡着了,你那边是什么声音?”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昨天给你家打电话了,一直没人接,上午跟下午各打了一次,打你手机没有开,后来打你单位,他们说你出去了。”
“哦,我手机没电了,他们没说我去哪儿吧?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你那边到底什么声音?吵死了。”
他把手机移到另一只耳朵上,“我现在在海边,大海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一百多米,站在窗前,能看见月亮下面波浪的微光,我准备枕着这吵人的波涛声睡觉。真可惜,你见不到。”
“你倒是悠闲,好了,不跟你说了,你也快去睡觉吧。”
“别,等等,你昨天是去约会了吧?”
“他们告诉你了?”
“没,我瞎猜的。不过我提醒你,那人有点靠不住……”
“好了,别犯傻了,说这些干嘛,没意思。我这么大人了还不知道个好歹?”
“我不是这个意思,算了,算我多嘴。你感冒好点了吗?我给你推荐的偏方管用吗?就是用可乐熬姜片,熬10分钟就行了,不用加别的。”
“行了行了,别闹了,你这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难怪……,算了,不说了,你早点休息,再见!”
他听见咯噔一声,那边挂断了电话。他对着面前的金属板苦笑了一下,看见自己的脸被扭曲成一种模糊不清的东西。
他起身拾掇了一番,走出厕所,准备去睡个好觉。快走到铺位上时,一个矮小的影子吓了他一跳——是那个小男孩。他摸了摸他的头,故意弄乱他的头发。“你怎么不去睡觉?是要上厕所吗?我领你去。”
“不!”男孩倔强的拨开他的手,“飞飞走了。”
“什么飞飞?”
“我的猫。你答应晚上来看它的,我跟它等了很长时间,它等得不耐烦了,就飞走了。”
“哦。”他笑起来,试图再去抚摩孩子的头顶,“傻孩子,没有飞飞,快去睡觉吧,要不,我陪你玩会儿?”
“你是个坏人!说话不算数!我不让你跟我玩!”男孩忽然放大了声音,而且明显听出了哭音。
“对不起,叔叔给你说对不起好吧,叔叔记性不好,忘记了。”他手足无措的站在那儿。
“小果,不许胡闹!”男孩的母亲从铺位上坐起来,她身体向前探了一探,从两根铁框的空隙里伸出手,一把揪住孩子的衣服。男孩被强制性的拉了个弧线,倒在母亲的身上。她腾出一块地方,命令他盖好被子。只听见男孩儿抽搭了一会,很快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睡着了。
“不好意思。这孩子老是说有一只猫一只猫的,逮着谁跟谁说,我都怕他有什么毛病了,可带他去医院,又检查不出什么,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没事,”他轻描淡写的说,“或者是他做梦梦见过一只猫,就是大人,有时候也容易把梦里的事儿当真。何况孩子呢?”
“希望是这样吧。”母亲在黑暗里咕哝了一声,叹了口气。
他们谁都没再说话。他躺倒在卧铺上,用被子蒙住头,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婴儿。可火车穿越隧道的响声无论如何都不像催眠曲,于是男人觉得自己一忽儿睡着了,一忽儿又醒来,像做了一个没完没了的梦。
火车在一个小站停稳后,我们看见几个小贩推着手推车,在车窗前卖劲的兜售自己的东西,几名旅客掂着沉重的包裹从车上下来。在开车哨吹响前,那个男人拎了只黑色旅行包下了车,他抽出拉杆,拖着旅行包走出出站口。随后,他合上拉杆,拎着包步行了10分钟,走进一片居民楼区。他在一座花池前停了下来,用右手掏出一样东西。他用大拇指顶开火柴盒,看了看里面的指甲碎屑和一只已经死去多时的蜜蜂,把火柴盒丢在一棵月季花下。
G喝了口茶,对L和H说:“对于小说怎么写,我们基本能达成共识了——就是如何使它接近极限和无限。当然,谁都知道它不是件容易事。我们穷其一生,很可能做到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更可能在重复别人已做过的事,这么想未免让人灰心。你们不知道,年轻时我有个非常可笑的想法,把所有的好小说都通读一便。”他自嘲般的笑了笑,“其实,只有能读通一本或几本就可以了,不是所有的好小说都能给您帮助的。人的一生极其有限,而且你读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比如词汇,有的你用起来得心应手,有的用着生涩,但在别人的手里,那些你觉得生涩的词汇恰恰是他用得最好的,最拿手的。阅读前,我们往往需要别人的推荐,可是别人的看法怎么能跟自己一样呢?他们觉得好的,也许正是我们觉得差的……”
L打断了他,“不过,有没有一些所谓的好的小说,即是大家都觉得好的?”
“我觉得应该没有,众口一词和众口铄金的含义差不多,我认为那些有争议的作品或者可以说是好的,至少在目前看来,它的生命力或许能长久些。只是,我的这个看法也未必正确,作家在追求普遍性的永恒道路上,前进的方式是螺旋式的,和进两步退一步,他在映照自己的内心的同时,必须抛弃各种私心杂念,但是,又必须受到它们的诱惑,好比亚当第一次发现了夏娃的裸体之美与诱惑,好比后羿发现了嫦娥的背叛。可以这么说,美促使人沉迷和堕落,它分开了两条路或是N条路。”
“你这么说,使我想起了多年前的讨论——心灵与身体,内心和外表,哪个更美?”H接过他的话,缓缓的说,“是不是可以做个结论,同样的美,背叛之美,也是不同含义的美,吸引了那些对此孜孜不倦追求的人?”
“其实你这么说已经是盖棺定论了。有人早已做过预言,小说在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后,基本结束了历史使命。我是这么想的,也许有那么一天,人类的交流方式可以抛开文字,符号,改用脑电波,那么这也将是小说完结的一天。不过,这天的到来将异常缓慢,我们都看不到的,而且到那时,连歌德和但丁的作品也要化为灰烬,我们的就更不用说了。”G端起茶杯,呷了一口。
H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茬,看了G一眼,说:“我们是不是该说点实际的?比方你觉得小说里什么是最难写的,什么是又是最容易的?”
G呆了一下,显然被问住了,他把茶杯擎在手里,想了一会儿,说道:“可能是对话最难写,叙事最容易。”
“怎么是对话难写呢?”L故意反驳他,“我以为对话是最好写了,两个人或多个人互相发问,接着互相回答,反驳,如此循环,不就写出来了嘛。”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我觉得把对话写出意味是件困难的事——用对话来代替情节推动小说,或是在对话中隐含的象征,预留的埋伏,都是相当困难的事。如果把对话单纯当白开水喝当然解渴,若是像我们今天这样坐在这里品茶肯定就不能这么办。拿我刚写的《坐火车旅行》来说,虽然已经费了一番工夫,却仍是不满意,如果我换做用叙述的方式,肯定会好的多。”
“不妨一试?”
“好吧。献丑了,我在这里口述,权当说书艺人给两位讲故事听。倘若讲的不好,也请你们别笑话。”
在我大学毕业后的七年里,我换了将近20个工作,而且不得不像一只孤单的,寻找草场的羚牛,从一座城市迁徙到另一座城市。这倒不是说我缺乏耐心,或是学摇滚青年那样——刻意追求一种流浪的生活。我本可以坐在一家事业单位的办公室里,舒舒服服的喝茶看报,在七年之内,一步一步从办事员晋升到科长,乃至局长。我的同学朋友们,都已结婚生子,而我到至今仍是孑然一身,连个肯替我洗袜子的女人都没有。
现在好了,在这间明亮的房间里,我得以把事情的原委原原本本的吐露出来,不带一丝虚假和编造。因为,我已经彻底摆脱了那个女人,不单从身体上,而且从心里面——她再不能使我感受到丝毫的恐惧。同时,为了使叙述简洁,使一些人知道后不至于惊讶和难堪,下面我将省略掉人名,简化我的个人经历,让事情变得像我们从这扇门走进另一间屋子那么简单。
这个女人第一次出现是在1995年夏初,当时我在三羊市荷花池附近租了间民房:是个小四合院,每间房子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在院子里,种了两棵苹果树和一丛蔷薇花,院墙上爬满了浓绿的“爬墙虎”。这种住宅,似乎是专为我们这种刚参加工作,收入不高的人设计的。时至今日,我至今仍记得春天里苹果树花开时蜂群忙碌的景象:一团团白色的小花,像覆盖在树冠上的雪一样,金色的蜂儿发出嗡嗡的声响,不知疲倦的穿梭其间。每天清晨,我都在这片柔和的音乐声中醒来,开始一天的工作了。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推销员,主要推销洗涤用品,说来你们也许不信,我觉得自己是个营销天才,在短短的一个月里,我说服了三十六个家庭妇女购买了公司的产品,这个记录相信今天也不会有人打破。
那是个阴天,空气潮湿,燕子低飞,有点想下雨的意思。我患了感冒,给公司请了一天假,然后到医院看完病后返回自己的租屋,打算吃了药睡上一觉。走进院子里时,刚好碰到房东正在和一个黑衣女人交谈,她背对我,身材窈窕,脚边放了只黑色旅行箱。大概是租房的,我并未多加留意,我跟房东打了个简单的招呼,走进自己的屋子,隐约中觉得女人的背影有些熟悉。
只用了不到十分钟,我便睡熟了。我做了个奇怪的梦,自己爬在一只火柴盒里,好像一只“天牛”——或者是儿时的记忆,我和伙伴逮了“天牛”,蜜蜂,总要把他们放进火柴盒里把玩。然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在黑暗的,密不透风的盒子里,一双猫一样的眼睛从漆黑的幕景中冒了出来,她冷冰冰的注视着作为爬虫的我,令人不寒而栗。我醒了,确切的说,我是被吓醒的。不知为何,我固执的认为那是一双女人的眼睛,一双杏核眼,金黄色的眼球闪烁幽幽碧光,瞳孔收缩成一条细细的线,而睫毛融化进黑暗里去了。
在黑暗中,我醒来了,出了一身热汗,把身下的床单濡湿了。我觉得口干舌燥,又躺了不知多久,我努力爬起来找水喝,该死的暖水瓶里竟然一丁点水都没有。只好开了门,打算找房东讨点热水喝。偶然之间,我瞥见苹果树的阴影下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注视着我,仿佛阴冷坟地里的两团鬼火。我失声惊呼,暖水瓶掉在地上打破了——正是中午见过的那个黑衣女人,她走出黑影,站在月亮下,冷冷的看了我一眼,只一眼,之后踩着高跟鞋咯噔咯噔的走进左面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我呆在原地,吓出一身冷汗,衬衣像掉进水里一样湿漉漉的。
后来,我不停的追问自己,为什么会惧怕那样一双眼睛。是它的冰冷,还是因为在黑夜里闪烁非人的光芒,或者是因为那眼神里流露出的讥诮之意?猫在黑夜里悄无声息的徘徊,发出不怀好意的喵呜声,沿着屋脊行走乃至越过围墙,幼年时发了高烧被姥姥“叫魂”,醒来后的看到的便是家中的黑猫打翻洗脸盆的景象。这个景象长久的停留在那里,在当时,我松了口气,不无自嘲的想,原来,我到今天才把它打捞上来。
我曾经说过,我喜欢坐火车旅行。其实我在撒谎,我根本不愿旅行,为了收获一堆无聊的照片,好在和别人闲聊时炫耀谈资。而且,我也不喜欢火车上的气味,在一节罐头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被一群陌生的沙丁鱼包围。但从那次后,我仿佛成了一台专为中国铁路募捐的自动机器。两周后,我飞快的退了房,跟广州一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取得了联系。坐上火车那一刻,我原以为应该结束了。说来荒诞,被一个只见了几次,甚至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女人吓得落荒而逃,似乎不合情理。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你只要见过了她的眼睛就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种情形,又接连出现了三次。第一次在我感冒好了的第二天,大概是傍晚,我坐在床上抽烟,她忽然出现在我的窗子前,虽然隔着玻璃,我仍是感觉到森森寒意,仿佛堕入冰窟;另一次是在公司洗手间的镜子里,这次把我吓个半死,不过后来我的女同事C一个劲的解释她不是故意吓我的,可我分明感受她们彼此间的相象。第三次,我与几个同事约好到一家饭店吃饭,在我不经意把脸转向饭店大堂对着马路的窗户时,恰好看见了她,就站在玻璃橱窗前,仿佛近在咫尺,一双狠毒的眼睛不错神的盯着我看。她的脸,我是记不清了,大概不算难看,也许能称得上清秀,惟独那双眼睛放射出的仿佛来自地狱的光芒,即使现在想来也有如芒刺在背。几秒钟后,有个关系不错的同事问我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我哆嗦着指向窗子让他看,但是,什么都没有,汽车在马路上穿行,下班的人慢吞吞的从窗前经过,门口看车的老人无聊的打着哈欠。
在火车上时,我想到,这噩梦般的一切应该结束了。我又想到,假如自己在广州能混出个人样,一定把父母接到身边,让他们也坐坐火车,让他们也体会一下大都市的风光,让他们也背着手在大街上闲逛像走在自家的田埂上。
可是在广州,我只呆了三个月。我对同学解释说忍受不了南方的炎热,实际上,是因为我又发现了她的踪迹。天晓得她怎么会来到广州的。在那些年里,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疲于奔命的小鼠,而她仿佛一个耐心的富有经验的母猫,循着我的足迹,嗅着我的气味总能找到我。有时候我以为不会有这样的巧合,每个城市都有这些个眼神相似的女人。她们一色黑衣裙,身材窈窕,面容好像一块打磨光捻的骨牌,通通的站在背光的一侧,从各个方向,各个角度,从一扇洞开的小窗里,用一双非人的眼睛凝视我。
我想到了回家,回到父母身边,可他们已经老了,还能像我小时候那样展开脆弱的羽翼吗?更何况,在一事无成的情况下,我根本不愿意回去。通过同学的同学,朋友,我流浪到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方,我干过广告策划,文案,快餐店店员,住过地下室,澡堂,最惨的一次三天只吃了一个馒头。我思忖,也许我的根本策略错了,我根本不该去那些大城市,连稍微小一点的中等城市也不该去,我应该选择一些更小点的县城。经过朋友的干旋,我在一个叫“四水”的小县城落了脚,当上了一名机关文员。果然,有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我再未受到那个女人的惊扰。我重新结交了一些朋友,铺设自己的关系网,准备好好干一把,走向仕途之路。那时节,小县城里的大学生还算少见,有个同事已经准备把自己的妹妹介绍我认识,(他是县组织部长的公子)我约莫,自己也到了时来运转的时候了,即使不成,这样安稳的过下去也总比在路上奔波来的强。在那时,我再次萌生了回老家看一看的打算。同事的妹妹才23岁,虽然没有大城市女孩的时髦,前卫,也自有小地方大家闺秀单纯可爱的优点。我第一次恋爱了。来往半年后,经过那位部长及其夫人的面试,我们确定在“五。一”节结婚。一应家什无须我操心,房子也在未来岳父的干预下默契的产生了。但随着婚期临近,我越发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我毫无理由的想象那个女人很快便会出现在面前。虽然我一个劲的宽慰自己,我对自己说,别他妈的乱想了,没有这个可能的。但那年第二场春雨降临的一个晚上,我还是在雨点敲打玻璃窗的滴答声中失眠了。
四月里的一天晚上,在饱尝失眠之苦后,我决定到位于家属院附近的翠花路夜市上醉一把。我要了三瓶啤酒,两样小菜,准备把自己灌个半醉好去见周公。(我的酒量只有三瓶啤酒多点)我点上一根“大鸡”牌香烟,抽一口烟,喝一口酒,眼睛不停的扫视夜市,希望能看见个熟人聊上一会儿,还有,就是希望真醉了有人能送我回去。突然,那个女人仿佛从另一个空间里冒出来一样。这次,她跟两个男人呆在一起,仍是一身黑衣裙,左手上夹了支没点燃的香烟。她并没直接盯着我看,只是偶然间用余光瞟我一眼,也足够我魂飞魄散了。我颤抖的放下一张五十元钞票,晕忽忽的脑袋猛的清醒了,连“结帐”两个字都没勇气喊出来。时至今日,如果问我最感愧疚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是我那没结成婚的女友,不仅是她,我那未来岳父的面子,也不知到哪儿去找。要知道,在县城这种小地方,东城放个屁,用不了十分钟,西城的人就全知道了。还有,我根本不敢想象她拿起我留的那张字条时是什么表情,她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面对教室里四十一个孩子的笑脸。
如果说我以逃避的方式还能跟那个女人隔开距离的话,却无法抵挡她在梦里对我的侵扰。医生说我有严重的神经衰弱,他十分同情的给我开了些绿色药丸,他说,平常多做些运动。然而在梦里,我下意识的告诉自己要勇敢,因此几乎每次我都能酣畅淋漓的教训那个女人,把她吊起来,用沾了辣椒水的鞭子抽打,让她像狗一样的舔我的脚趾,我哈哈大笑。可是一旦醒来,一旦回到现实里,我又感到万分沮丧,我无力的回想从前那些快乐的时光,只有一些零星的碎片:一块镜子,被摔成碎片后分开埋在一座垃圾山下,我多像一只在垃圾里刨食的野狗啊。
几乎怀着绝望的心情,我扒火车流落到郑州。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因为不止一个警察检查我的身份证。我跟一群打工的人一块挤在火车站附近的隧道桥下,稀里糊涂的被一个人领走了。我的运气够好的,把我领走的人是个杀猪匠,(还好,我没被开黑窑场的人领走)他有一张时常挂满油汗的脸,大鼻子,矮的像一只板凳,不过是个好人。我的最后一个职业是给他当下手,帮他把猪捆好,按住别让猪乱动,看闪亮的尖刀刺入猪脖子上的大动脉,随后我就提来个木捅接猪血。当我忙完活计一身血污坐在门槛上抽烟时,我由衷的感到了幸福,这片刻的安宁就是我一生追求的幸福啊。我抽着烟,盘算着这些年的忙碌,不过是当了一名逃亡者而已,并且,还是不合格的。就在那时,我萌生了回家的念头。我掐灭香烟,走到老板屋里跟他辞行。我说我要回老家去。他在诧异中给我结了帐,他拍着我的肩膀说,真可惜,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成一个好杀猪匠的。
我进城买了身好衣服,买了车票,坐上了郑州开往新疆的K345次列车。在14号车厢的卧铺躺下那一瞬间,我忽然打定主意,即使那个女人再出现我也不会逃跑了。我要对她说我已经逃够了,我要质问她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要跟着我,我要告诉我家乡的亲人们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旅行。我的家乡呵,一条狭窄的称不上河流的溪水,赤泥大坝下红色的胶泥,田间小路边站着的不认识我的孩子们……一瞬间是那么的亲切。
在列车行进途中有个意外插曲,那是接近西安车站时,列车意外停了下来。我们都以为是在为其他的车次让道。但是过了许久,仍然不见火车启动。有的人耐不住性子,下车去打探情况。坐在我下铺的男人过了一会儿回来了,兴高采烈的告诉我们说,好像是因为有个人被火车轧死了,一群农民堵着铁路呢。就在这时,一只莽撞的蜜蜂不知怎么飞进了车厢,可怜的小东西找不到出路了,蝇蝇的饶着我们的头顶飞,大概把我们的脑袋当成了朔大的花骨朵。后来,它拼命的撞向车玻璃窗,终于精疲力竭,四脚朝天的落在玻璃板下。它徒劳的一次次爬上玻璃,又一次次跌落下来,根本不知道它所向往的地方其实只不过是一块透明,厚实的玻璃。我心里涌出莫名的悲楚,我跳下卧铺,阻止了一名旅客用杂志拍死它的企图,引它爬进一只空矿泉水瓶里,把瓶口伸出车窗。它在瓶子里缓慢的爬行,几条细腿不住的在瓶壁上打滑,然而,它终于找到了出口,蝇的一声振翅飞走了。
下面的事我已经讲过了,虽然没人相信,我不介意再把它复述一遍。因为我从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事。人这辈子最难面对的是自己的内心,我看到自己的心破了个大洞,我努力的想去缝补它,却根本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似乎它是一块腐朽的包装纸,轻轻一碰便会变成粉末。凌晨三点,我被热醒了。我跳下卧铺上厕所。在里面,我连续抽了两根烟,我什么都没想,真的,也许想了女人。这么多年,我从未如此安静的想过女人,即使我的未婚妻,我也从没吻过她,最亲密的接触不过是拥抱着她。那时,我心里想的却是别的女人——那个让我害怕的女人,她的面容刹那间变得异常清晰,仿佛被放在白炽灯下照着,冒着热气的包子;一张尖下巴“豌豆”脸,细而长的眉毛,比较挺的鼻子,鼻尖有点上翘,稍有缺憾的是嘴巴大了点,嘴唇似乎过于干燥,嘴角有一块抽烟不小心弄上去的痕迹,但几样东西放在一起又显得非常协调。
抽完第二棵烟,我扭开厕所门走出来。或许是列车正在转弯,我卒不及防撞在两节车厢中间的壁板上。我被撞疼了,不过一下子清醒了很多。我揉了揉被撞痛的肩膀,令我想不到的是,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个黑衣女人,她站在右侧的洗手池边,正对着上方的镜子,手持一管口红修饰自己的嘴唇。她那双眼睛,在镜子中映现出来,眼袋浮肿,发黑,眼白上满是蜘蛛网似的血丝,瞳仁又像猫眼那样蔟成一小团。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鼓起勇气仔细的审视那双眼睛,我打着寒战,感到自己冷静极了。我半靠在箱壁上,看她描完了口红。她呢,她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她把口红放在洗手台上的绿色丝绒小手袋里,又取出一只笔,沿着眼圈边缘一点点的描摹。间或张开嘴唇,呲出野兽一般洁白的牙齿。我等她收拾停当,等她拍着面颊满意的回过身。她被我吓了一跳,可以肯定,她没料到我会主动送上门来。可她仍然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嘴唇带着笑,用她那一贯冷冷的,略带讥讽的目光打量我。先从我的脚下看起,一直看到脖子的喉结处,略作停留,最后停在我的脸上。
我说想不到吧。
她说,没什么,看来这些年你没有白过,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游戏结束了。
我问她为什么?
她并不回答,继续用她那嘲讽的眼神盯着我的脸,打算像从前那样故伎重演。一下子,我被激怒了,我仿佛看见蜜蜂在漆黑的火柴盒里蠕动,仿佛看见它一次次爬上玻璃窗,又一次次四脚朝天跌落下来。我冲上去,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像掐住一只鸡那样容易,甚至没容得她发出一声呼喊。我觉得自己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强大,她在我手中喘息,奇怪的是,她并未作出一丝一毫的反抗,似乎为了这一天等了几百年。我看着她的脸色由苍白变得青紫,看着眼中的火焰逐渐熄灭变得一团漆黑。她躺倒在我怀里,一如稻草躺在农民的手中,一如甜蜜的恋人躺倒在情人的怀抱中。我累极了,我把她仍然柔软的尸体拖进厕所,让她坐好在马桶上,脸冲着门,摆成一个大X形。
剩下的事平淡乏味,我回到卧铺上睡了一觉。天亮后,吃了一碗方便面,车停在兰州站时,我下车来到了这里。有个神色疲惫,长了雀斑的年轻警察接待了我,他十分客气的把我拷在暖气管上。这就是整件事的经过,原原本本,分毫不差,没有半点修饰。这里面有恐惧,有喜悦,有痛苦,惟独缺少我的忏悔。有人告诉我,治疗失眠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睡觉;我想说的是,他说的纯粹是扯鸡巴蛋,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直躺着,躺着,闭上眼睛,努力的睡下去,哪怕永远不会起来。
好了,我要说的全在这里了,我又把它写在另一张稿纸上,用了我能写出的最大号字体,并努力作到清晰,明了。虽然你们还是怀疑,不过那是你们的事了。现在,我只想去睡一会儿。
文章来源:2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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