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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爱陌生人

中国风网 2005-4-21 9:16:59




  (一)有生之年,只是活着。
  手机响时我非常的不耐烦。我已经不再期待话筒那端的问候了。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不想说话了,只靠短信和外界保持不得已的联系。也不想听见任何人说话,除非是我想念的人。可是,他们都已经远离我的生命,毫无线索。
  在响了无数次后,我非常气愤地掀开翻盖。如果是打错的,我一定要用最恶毒的言语骂他直至祖宗十八代。
  居然没有显示主叫号码,我拒接这样鬼祟的电话。按关机键我把手机往床角狠狠一扔(尽管我不应当拿它出气)就睡着了,一共睡了十一个小时。间歇醒来,迷迷糊打开手机看时间,竟然记起是某个人的生日,我的神智只维持了一分钟清醒。口渴,抓起一个苹果,啃了一半又睡着了。一夜无梦。
  我的生活有些紊乱。或者从午夜上线到清晨,或者,从傍晚昏睡到中午。生命有一半的日子里我是靠灌水活着,另外一半,我则变成了外表无比正常的上班族,穿着整齐的制服,挽着光洁的发髻,隔壁手机店的小妹说象“空姐”。我寂寞地笑了笑,觉得自己确实是空虚无比的前台小姐。
  被喧闹的铃声唤醒,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天大亮,我一骇,已是早上七点半了。我睡了整整十一个小时,却象是昨夜压根没睡过一样浑身乏力。还是没有显示号码,我不耐地喂了一声。那头在说:小蝶,我是启生,打你一夜电话都没人接。明天飞厦门然后去武汉,你想要什么东西我帮你带过去?
  谢谢你唤醒我。我什么都不要,你平安抵达就够了。你飞厦门作什么。
  “来看你。”
  我讨厌这句话。它让我感到强烈的内疚。虽然施的人总是心甘情愿并不需要你去承担什么,可受的人却会背上良心的债。虽然我已经没心没肺了。
  话虽这么说,我知道他又是要带一大堆的东西绕过来给我。那些东西我仅仅是在它们展现在我面前时我礼貌性地赞美一下,然后把它们都收在一个大包包里,再不会碰一下。兰蔻的唇膏,夏奈儿的香水,它们怕都过期变质了,静静地被遗弃在密不透风的柜子里,象被殆误的青春。
  挂完电话,才想起越洋电话也是不显号码的。不过,这也不是我期待的电话。如果期待过,那么启生六年前就应定居在这里,甚至会有了我们的孩子。这一趟,又是在浪费时间吧。我不是绝情的人,也一直想给自己一个机会,想让彼此都值得。可是,不爱就是不爱,时间一年一年地虚掷。他是,我也是。
  起床,洗漱,挽髻时,头发又掉了一大把。我大概有十年没有吃早饭了,书上说早上空腹影响记忆力并且会早衰。在睡觉和吃饭之间我宁愿选择前者。能一睡到死,是最理想最完美的结局。记忆力太强不好,我宁愿健忘些最好是失忆。昼夜颠倒早已令我容颜晦黯,皮肤枯槁。有一支广告很煽情地作了一次调查:你在最美的时候遇见谁。我想百份百的女人会填遇上她的白马王子,这答案太俗套了证明这问题太恶俗了。是美丽让爱情为之驻足还是爱情滋长了这份美丽呢。我想我最美的时光都蹉跎了,每一场恋爱最终都令我失魂落魄,黯然神伤。如果用结果来证明过程,那么我是不是从没有爱过?那些过往的爱情,是否只是一场华丽错觉?那么我到底有没有美过,我那些最好的时光又丢失在哪里了?
  一想这些我就头痛,胸闷,心情恶劣。带着这样的情绪,我还须站立服务,嘴巴上翘在某和一个训练有素的弧度,和颜悦色地接听骚扰电话,心平气和地回答每一个近乎无知的问题。我想我至今还没有精神崩溃,是一个医学上的奇迹。

  (二)每次说再见,不会再见
  有时候会觉时光飞逝如梭,有时候却觉分分秒秒漫长难捱。我每天都想找一个人吵架,然后被投诉。我想用自虐来制造某种残酷的快感,来消弥身上莫名的暴戾情绪。一本正经的制服让我很难受,午后的困倦里我只能不停地摩娑手机,然后拼命按捺自己拨一个号码的冲动。我已经不能再承受那个声音。我也许会哽咽,会泣不成声,即使只是四个字:生日快乐。
  那把手机,里面空空如也,连电话薄也凑不齐十条。我一直在清空它们,再没有一条值得珍藏的讯息可以让我百读不倦,甜蜜睡去。那个曾经温暖了一季的昵称,名字变成了他乡,我说,没有爱情的地方,都是他乡。
  他乡喝醉了。在许久以后的深夜,终于又有电话刺耳地响起,惊醒满屋的梦境。我不知道该相信什么,喝醉后的男人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他说我们回去吧。我说我从来都不曾转身。说这句话时,我是那样的小心翼翼,低贱如等待大红灯笼挂在房前的妾。
  他说是我在放弃不曾争取。我为之气结,当初决绝离去,留我一人在雨中心如刀割的人谁?在徒劳的质问与争论里开始言语间的纠缠不休。在最后,我疲惫不已,我发现我已经比他更奢望一种简单的生活了。可是此刻,在这个城市,所有男女都似长了一双翻云覆雨手,把爱情折腾得面目全非。
  我忘了线那端的男人,是喝醉了的。醒来后,他将云淡风轻,不会记得一切。不会记得我卑贱的眼泪和伤害。我不应计较,相反我应挺直了背,关掉电话对着墙壁站了很久。
  伤人之人,总是觉得自己最无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人喜欢推卸责任。一度我是如此,但我尚且懂得拷问内心并自我反省。从此以后,面对那些外界的伤害,只会让我变得铁石心肠,脚步越离越远。
  我给小淡发短信,要她帮我发一个信息。后来她回了信,说已发送。主叫和被叫号码一致。
  我很高兴小淡这样做。女人总是最懂女人,男人,不管多相爱,总是与女人有着漫长的距离。如果机缘巧合,这辈子我并不排除会和一个女人相爱。她知道我无须多说什么,也知道我不需要谁来体会这种心情。
  我仅仅是说,生日快乐,生如夏花。那个混蛋一定百般纳闷,在无数的情人中揣度到底是哪一个给他的祝福。也许他一辈子都猜不出,也不再记起,那是我。
  那么,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渴望被记起?被缅怀?被感激?
  我开始鄙视自己了。我记取他的生日,是为了让他感恩我比他有情义比他高尚吗?既然用一场无耻的方式离开,证明我们都那样失败过,所有的美好都付之一炬了。我何苦为这个日子疼痛不已,它再与我无关,寻常如这余生的岁岁年年。
  我开始厌憎自己了。我没能过得比他好,拥有一个爱人而不是情人,可以用骄傲幸福的姿态来对他冷冽一笑。并且这一个情人已经不再,那么下一个情人又会在哪里邂逅?会在在多久后与我离别?我喜欢用情人这个词,仅管它显得滥情是因为它多么妖艳,悲情,缠绵似火,绝裂如帛,比爱人浅,比恋人深,是璀灿的烟火,在生命的极度深寒里纵情绽放。
  恶梦缠身,一场接着一场。他,和他的新情人站在那边。我,和我的新情人站在这头。我们擦肩而过。我不死心,回过头来,象电影里的慢镜头,他也正望着我,我们对峙着,神情木然。似曾相识,却又想不起是谁。那是隔世的荒凉。
  那个女子,梦里清楚看见她的容颜,没有我好看,却有着比我幸福的笑魇。而我身边的男子,依旧与我十指相扣,面目温存。那是清醒现实里,与我咫尺天涯的他乡。
  醒来,我在黑暗中大声地啜泣。灵与肉象被辗碎了抛弃在远古的洪荒,怎样也捡拾不来的悲怆和无助。这是凌晨两点,一定是。我没有看时间但我知道。一度心有灵犀,彼此会在梦醒时分给对方一个电话,仅仅是一声。告诉她(他),梦见她(他)了。凌晨两点的梦醒,竟成为一种宿命般的习惯。诀别的日子里,这种心电感应尤为强烈。象是某个午后,我躺在床上听着《温哥华悲伤一号》,突然如鬼魂附身一样,被撕扯着往烈日炎炎的街头走去,直到天地音乐,在那里伫立一个让我疯狂的背影。他转过身来,仿佛等了我一生一世,就为了此刻,将耳麦戴在我头上,里面正响着万芳冷冽的歌声《温哥华悲伤一号》,一遍又一遍。
  那一刻,我相信这一生,我是爱过了。
  很久以后,走过天地我还会下意识地看看里面,那个戴着耳机的人,不再是我熟悉的背景。这样也好,这样我才会从容不迫地穿过马路,不再泪流满面。

  再度睡着之前,我告诉自己,明天,明天去接启生。

  (三)命运的对岸,时间是缓缓流逝的海洋。
  雨越下越大。我撑着伞,抱着手臂,在风雨中瑟瑟发抖。等不及春天过去,这个夏季就匆匆来临,却总是忽冷忽热,让人措手不及。
  因为这场雨,启生的飞机晚点了五个钟头。所以我们的相见,注定不是MTV里日光机场的伤感情调,有一种失散重逢喜极而泣的煽情。他打电话予我时,已经在喧闹嘈杂的长途汽车站了。这让我索然无味。
  背景是灰暗的天空,我费力地在人群中搜索着。终于,我看见他了,一个瘦削的男人,确切地说,是一个枯槁的老男人,拖着一个庞大的行李箱,在人群中彷徨地张望。我远远地看着这一幕,神情厌倦。我想,启生,这一年的光阴,我们又是蹉跎了。
  他看见我时,黯淡的眼睛倏然一亮,我挤出一个灿烂的笑脸:欢迎爱国台胞回归祖国怀抱。
  他眼神热烈,伸出手试图抱我。我侧开身,接过他的一个小包,径直向前走去。
  在酒店安顿好启生的行李后,我理当陪着他看看夜色中的城市。这城市在夜色中是美的,启生特别迷恋那些灯光下金碧辉煌的飞檐走壁。他拍了一张又一张,其中有一张,他要我站在廊柱边,旁边是一盏木雕的宫灯。照片里的脸一大半隐没在黑暗里,表情木然。他自欣喜,不让我删去。
  我已经变得越来越惜字如金了,这让我显得心事重重。身边的男人,有着风尘仆仆疲倦不堪的气息,我们之间,隔着的岂是一个海峡。十点刚过,我的脚步开始不耐。我就说我们回去吧。
  送他到酒店,喝了一会儿茶。他拿出一包东西,是一双珠光宝气的高跟鞋,一个闪烁内敛光泽的手袋,还有几盒看起来很昂贵的药,说对修复我一度受损的肝脏有好处。我从不穿高跟鞋,也总是把药偷偷扔掉。可是此刻,我想我应该为了这飘洋过海的心意,抱一抱他,或者留下来。
  可我不能,我连坐在他面前,细细端祥他都不能。这一年,他把头发剪短了,剪成让我讨厌的寸头。他的脸更清癯了,竟然有了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对于这一年胜似一年的憔悴,他解释说“每天忙着编译,只能睡三四个钟头。我很需要助手,你过来好吗?”
  对于他的工作,其实我是非常兴趣的。然而,我说:我不会到那个孤岛去。
  除非,情陷孤岛。这想法比较浪漫,但不会是眼前人。
  许是他早已感觉到我的疏离,却依然要作着徒劳的努力。说,如果我把工作室搬来这里,你愿意给我机会吗?
  他是如此低声下气,一如我对他乡说,我从来就不曾转身。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混蛋背弃的时候,启生离开的时候,我空寂一人的时候,一直把他当作最后的底线。然而,一见面,我就无比厌烦,所有感性的想法,烟消云散。
  那些混沌的网络,加剧了我堕落的脚步,让我不再拥有纯洁的灵魂和梦想。深夜带着浓重的烟尘弥漫的面具,魅惑线上那些寂寞的陌生男子。在这些沉耽网络的昏晨里,我看到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正一寸一寸被腐蚀,一切开始变得不再真诚,甚至卑污。我曾要求自己,要嫁,只能嫁给一个无关网络的人,他们多少还保留着某一部位的洁净无染。而启生,就是。
  他看着我一路走来,从一个青涩女孩到一个沧桑的女人,从毁弃人生到劫生余生。他说他只流过两次泪,一次是921地震,一夜之间双亲尽失。另一次,是我昏迷不省的日日夜夜,他在候机厅每一秒钟的等待。他参予了那一场废墟上我生命的重建和人格的重塑,然而,一年之后,我给他的,依然是一张颓靡不振的脸,一具消瘦脆弱的躯体,和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
  没有一个人愿意等。没有一个人等得起。我做过一个等爱的人直到不再相信爱情。启生,你还能坚持多久?坚持到我终于再没有浮木可抓的时候吗?
  我起身,提着启生挂在我手上的一堆东西。它们沉重得让我几乎无法迈步。灯光下启生的脸庞有隐忍的落寞,我几乎就要腾出手来抱他了,可是我相信,这一个拥抱于他来说,将又是一个苦等余生的承诺。我不能给任何人答案,如同不再相信任何承诺。不说再见,也不说永别。我只是刻薄地,留给自己余地。
  电梯间里,映着一张女人似曾熟悉的脸。一头枯黄凌乱的长发,围绕着干涩发黄的脸颊,苍白的唇,空洞的表情。这不是八年前启生初见的模样了。那时候他搬了一大堆书走进来,让我的第一天上班跌跌撞撞狼狈不堪。那时候我鲜嫩娇艳,两颊鸵红,头发黑亮而乖巧地垂在肩膀。所以他在鞠躬说谢谢的时候,竟一头撞到了柜台边的柱子上。
  原来我是有过最美的时候,那时候我遇见了启生。可是我不爱他。

  (四)亲爱的,我们只是相互取暖。
  已是十一点多。街上渐渐安静了下来,我不想马上回家,也不想招车,只是沿着江滨慢慢地走。家在偏僻的城区,走得愈远,城市的灯火渐渐消隐,我陷入了漫长的暗路里。当开始害怕又不能回头的时候,我拨了一个号码,用电话里头的声音试图给自己一些勇气。
  我说麦跺我在街上有些想你。他说乖早点回家。我说那我回酒店陪爱国台胞去。麦跺说别和我耍这种游戏我知道你不会你只是想激起我的醋意这种做法太幼稚不符合我们的游戏规则。
  我说街上好黑,我有些害怕。
  麦跺说我讨厌你的假惺惺,想我就过来。
  他的口吻象极了那个混蛋。霸道蛮横,不让你有闪躲的机会。在他面前我不必撒谎,因为任何谎言在他邪恶的注视下都不攻自破。如果我会喜欢这种受虐般的感觉,那么我连去碰一碰启生那双小心翼翼的手都感到厌烦,就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我开始有些想念麦跺了,这让我有了一些正常的感觉。感觉自己还象个正常人,还象街上那些行色匆匆的女子一样,有家,有方向,有爱的人,甚至有理想。
  无人熟识,这是个让我热爱的陌生城市。我喜欢这种疏离感,这种疏离让我在行走时从容不迫,为所欲为,适度的距离,才会产生安全感。我害怕有人突然在后面背我的肩膀,大叫一声嗨。我会吓得跳起来,怨恨地看他,不管他是多么亲密的人。我厌恶别人在我思考或者麻木的时候打扰我,某种意义上那也是种偷窥,非常让人不爽。
  在这里,某个角落里,可能站着我的爱人。但我一无所知。我没有值得想念的人。以前我说过,不想念,只见面。我们只想念死去的人。因为人鬼殊途,这样的想念才是真切而刻骨的。
  所以我想念麦跺,便是一种矫情了。因为他还活着。我在想念一个活着的陌生人。这个城市,蜇伏着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或者有灵魂或者没有。他们或者心满意足或者醉生梦死。麦跺符合了我对于堕落的一切要求。一,他必须是陌生人,只是路过这个喧哗的异乡。二,他绝对单身,自由如风没有任何感情羁绊。三,他的思想前卫,看穿一切身上的伪物质。四,他身上有某种特质,象极你深爱过的人。因此你有了免疫力,不再会担心自己爱上他。
  麦跺在千千万万人群中,遗世独立地凸现着。在许多日夜的考验之后,我在他身上找到了最让我欣喜不已的第四点,爱本身就是种伤害。我痛恨伤害,因此我不想刻意去爱。此时此刻,我已经没有办法象过去那样,对一个人意乱情迷了。除了身体还会有反应。
  我讨厌说缘份。于我而言,缘份只是一种偶然。而遇见麦跺,则是一种刻意。我蓄谋了相遇的种种可能。很久没有人能闯入我的射程之内,值得我为之浪费一颗子弹。
  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也是麦跺准星瞄准的目标。
  寂寞的人,总是一拍即合。不问过去,也不想有未来。只要此刻,可以相拥取暖,借以渡过这些暗夜的河流。
  一个厌灭的人,是不渴望被拯救的,如一个癌症晚期被医生宣布只有三个月生命的人,他的挣扎还有意义吗?只想在死去的过程里,纵情歌舞,享尽每一刻。际遇让我不再追求结果,结果太遥远,只有过程才是可以自如驾驭随时把握的。
  我说想念麦跺,他就出现了。斜倚在我家前面的巷口,双手插着裤袋,眯着眼看我走来。他抱着我转一圈,放下来,然后说带我去看他的兄弟们排练。
  我喜欢和麦跺在一起,是因为我会幻觉回到了过去,回到我的纯真年代。我纯洁的20岁。
  但是,和他说再见,隐没在巷口时。心里那些沉淀着的犯罪感就会爬上来,疯狂啃噬。我不是20岁,我也回不到20岁,我根本就不配过醉生梦死的生活。
  但是麦跺,让我的裙角可以象一个公主一样,飞旋。天知道,我是一个老去的公主,亲爱的麦跺。

  (五)你要拿什么拯救我,宝贝。
  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一群年轻的男子在拨弄着乐器。麦跺不弹琴,偶尔唱歌。他其实靠卖画为生,那些人,不过是同学,或者同学的朋友。其中一个我认出来了,是混蛋小时候的玩伴,阿杰。
  麦跺说,快过来伙计们,给你们介绍一下嫂子。
  我脸一沉,低声说,不可以这样。
  为什么不可以,我愿意!他大声叫着,捧起我的脸当众就吻了起来。所有人都在尖叫,有人弹出了一串煽情的和弦。
  我站在那里,脸色灰白。麦跺紧紧拽着我的手,怎么了宝贝。
  阿杰走过来,眼里闪过一刹那的诧异,随即拍拍麦跺的肩膀,对我说,麦跺是个好小伙,眼光不错嘛。
  我胡乱地应答着,跟着麦跺去了阁楼上他的画室。下面的人们继续陷入喧哗。
  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我为什么不可以这样?我春节还想把你捆在麻袋里带回家呢。
  我恼怒地抓着自己的头发。阿杰认识我,我说。
  那又怎样?!麦跺睁着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我。
  那个我爱过的混蛋会知道我在堕落,会知道我过得比他失败。我把脸埋进膝盖,眼前一片漆黑。
  他妈的你太做作了,既然要堕落了还担心个鸟,他妈的你想立贞节牌坊啊。你在污辱我知不知道,跟着我就是堕落?他妈的跟着比尔盖茨便叫高尚吗?
  我是想立贞节牌坊,我还想嫁个良人,相夫教子,举案齐眉呢。
  嫁我不行吗?难道嫁我就是糟蹋自己啊?
  我大叫一声,你是谁?我是谁?你能给我什么?你连明天在哪里都无法预知,我连下一秒能不能活着都不确定。我是个堕落的坏女人,可我还不想彻底的跨掉!
  我爱你,宝贝。你不过是需要一场爱情来拯救你,重新唤醒你对生命的渴望。麦跺抱住我擅抖的肩膀。
  我挣脱开,冲下楼去,他妈的你违反了游戏规则。这场游戏没有爱这个字。你真恶劣。
  本来就没有规则!从没有!没有!
  麦跺嘶哑的声音在身后回荡。

  我在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哭泣。那是一条肮脏的河流,浅浅的河面上飘浮着腐烂的菜叶和恶臭的垃圾。麦跺在短信里说,亲爱的你从不曾堕落过,你从来纯洁一直纯洁。
  我说我太失败了,抓不住一切。他说你是非常失败,并且极度弱智,在感情上。其他的,宝贝你是多么冰雪剔透的婴孩。
  我想我需要的,仅仅是安慰。我不想爱上任何人,却一直,渴望被爱。

  在启生离开的时候,发给我一条短信。他说他在检讨自己,一定是哪里出了错,才一直不能给我想要的幸福。
  你没有错,如果非得找出你的错那么错在于你是一个大我十岁的老男人。当然我也不是小女人了。可我该死的母性情结让我没有办法爱上一个暮气沉沉书生意气的老男人,哪怕是让我握一握你的手,我都会觉得无比厌恶。
  这些话我当然不能说。因为在临上飞机前,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小蝶,我希望有来生,即使只做你的哥哥,亦要看着你长大,保护你不受这世间的伤害,从婴儿一直到暮年。不用回信我要登机了。如果我死于一场空难请你要记得为我献一束花,写上妹妹小蝶敬上。
  我想我应该矫情地让眼眶湿湿的。但我没有。我删掉短信,看着车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甚至感觉到飞机在头顶的轰鸣。那个老男人走了,他可以给我想要那种奢华靡烂的人生,可以供养我“躺在阳光充沛的花园里喝着摩卡咖啡,穿着蕾丝花边的真丝睡袍在书房里写作”的生活。但是,这个机会,我是如此不屑,厌恶地转过脸去,象一个清高倨傲的小女生,拒绝一切俗世的诱惑。
  因此麦跺说,你还没有完全堕落。亲爱的。你还在坚持某种纯粹的信念和理想。
  去他的信念。那一些些似乎爱过的往日,让我失去目标和方向,年华老去,我变成一个不再相信爱情任由时光从手心沙沙流逝的女人。可是,此时此刻我还会心碎,迷惘,还在苦苦支撑着坚持着什么?
  梳妆,挽髻,头发掉了一地,它们那么多,象生命一直流逝却漫无终期。不再青丝万丈,我是枯槁的女人,带着伪饰的表情,看川流不息的人群来了又走,我挥着手,笑得艰涩牵强,再不会真心诚意。一转过身,便感到胸腔内肆虐着汹涌的暗流,随时都会决堤。

  
    文/悬崖玫瑰

文章来源:榕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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