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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怎么赔得起我爱的伤痛

中国风网 2005-4-18 12:16:56



  口述人: 小雪 23岁

    时间:2004年2月21日

    地点:江北铜锣湾茶餐厅

  当爱情已是明日黄花,那个年轻男人,愿意用20万元来赔偿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的女友。虽然面临有可能终生不孕的厄运,但痴情的小雪说,我不想要这20万元,如果他肯回头,我想跟他结婚。

  甘苦与共的过去

  在电话里,这个自称小雪的女孩声音很纤弱。我们约在下午4点在铜锣湾茶餐厅见面。

  小雪和她的朋友燕坐在临窗的座位前,是两个很年轻的女孩子,较之小雪,燕似乎更阳光一些。小雪穿一件米色毛衣,长发带着柔和的曲线倾泻下来,即使面带病容,也有一种动人的风情。她给我讲述的时候,语气很平淡,而且面无表情。让我感觉,这段感情,已经让她心力交瘁,万念俱灰。故事还是从头说起———

  那时候我还在重庆一所大学读经济专业。宁是我的同学,比我小9个月,个子不高,是那种特别快乐的男孩。

  每次和宁眼神的碰撞,我就知道,有些事注定要发生。

  大三的那个国庆节,我们俩和另一对恋人一起去了长寿湖,压抑已久的情怀终于释放出来,我们恋爱了。不久就临近毕业,生存的压力容不得我们去考虑太多。2003年春节过后,我自费买了机票,到宁波的一家酒店去实习。我本想在那里实习顺利,也有机会留在那边工作,宁却一天一个电话打给我。他说,小雪,我想你。他说,小雪,我想照顾你一生一世。他说,小雪,你回来吧。

  一个女孩子独在异乡本来就很寂寞,哪里经得起他这般语言的诱惑。不到一个月,我又买了机票,飞回了重庆。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看着宁对我微笑的样子,我想,这一生,就是他了。

  那是我记忆中最美好也最真实的一段岁月。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一起,同甘共苦。

  非典期间,我和他整天都呆在我的小小租赁屋里。在生命最脆弱的时候,和爱人拥抱在一起,是一种最难得的幸福。6月,我怀孕了。那时他已经开始玩传奇玩得如痴如狂,我没有让他陪我上医院,和一个女朋友一起,到医院做了流产,然后独自回家。我打电话给他,让他从网吧回来,他口中答应,结果,第二天早上才回来。我第一次,和他大吵一架;也是第一次,发现他还只是个孩子。但是,这时候的我,已经陷了进去。7月,毕业考试结束。我到一家公司做文秘,而他却没有头绪。他回到白市驿的父母家中。每个周末一下班,我就匆匆地赶往白市驿,到的时候常常是夜里八九点钟。他的父母都认可了我,还带我回成都亲戚家,我一直以为,我会和他共度一生了。

  去年11月的一个周末,我在宁家里的时候,接到他“妹妹”的电话。

  第三者“妹妹”

  我问小雪,你觉得宁到底爱不爱你,有多爱?她想一想说,他没有工作,但是每当他身上有钱而我缺钱的时候,他会全给我;每次我到白市驿去,他都会出来接我…… 她还说了一些类似的事情。我对她说,他所做的这些,还是不值得你为他付出自己的全部。小雪说,她也明白,宁只是一个年轻、贪玩,对于未来并没有明确目标的男孩,但是既然爱上了,她便从来没有想过放弃,直到“妹妹”的出现———

  “妹妹”是内江人,和宁在“传奇”中认识,然后成了网友。她和宁在传奇中,是夫妻,在QQ上就哥哥妹妹的相称。这些,我一直都是知道的。但我想,网上的东西虚幻无常,宁不会乱来。但是那天,我听到他对“妹妹”轻言细语、百般怜惜的语气,我再也忍不住了,质问宁和她到底什么关系,宁说,她喝醉了,他只是劝她回家而已。我暂且相信了。一天,我在QQ上遇到了“妹妹”。她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喜欢宁。对于这个还在读书的19岁女孩,我并无妒意,在她的爱情字典里,可能根本不存在“责任”和“善良”这两个词。我只是不明白,她不懂,可宁你该懂啊。我和宁分了手。整整一个月,我们没有见面。12月22日,他说,分手也得见上一面吧。我想一想,答应了。现在想来,应该是心里对他仍存有期待吧。他到我家里来以后,我们发生了关系。如果早知道会怀孕,如果早知道他还会跟“妹妹”纠缠不清,我想,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让他碰我。但是他说,他爱我。女人在这句话面前,常常不堪一击。哪怕只是一句话而已。我们和好了。我跟宁开玩笑,你伤害了我一次,如果还有下一次,你该怎么赔偿我。宁说,我赔你钱好了。我就着他的话说,好啊,一言为定,我们签份合同。宁说我没良心,不肯签。我看他那样子,心里有些生气了,便坚持。最后,他签下一张如果伤害我,就赔偿我4万元的合同。

  我随手扔在一旁。但是没有想到,这份合同为以后的“20万元合同”埋下了伏笔。

  意外的宫外孕

  我帮小雪分析说,她是不是认为,一个男人的“性索取”,是因为对自己还有爱,是一种情感的依赖。而那个男人可能是抱着分手的目的来,看到曾经发生过关系的小雪,生理需要又战胜了理智,又或许,他根本就是一个走一步算一步、还不具备任何责任感的男人。小雪说,好像就是这样。沉默一会,她继续讲这以后发生的事———

  今年1月7日,是个周末,我和宁逛街的时候,突然感到不适,他陪我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医院没有检查出来,他便把我接回了白市驿。夜里,我突然肚子痛起来,痛得我冷汗淋漓。他把我送到附近的卫生所,输了液,还是止不了痛。

  第二天一早,宁叫了车,将我送到重庆的一家医院。直到中午,我才被确诊为宫外孕,于是马上手术。在医院那几天,他的确将我照顾得很好,我以为经过这件事,他懂得了对我的怜惜,我还有几分感动。出院后,他把我送回了涪陵的父母家,然后回了重庆。2月1日,他又到涪陵来看我,挽着他的手臂漫步在春寒料峭的街头,我想,这就是幸福吧。他回了重庆,我却连着两天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一种不祥的预兆涌上心头。

  第二天,我的外婆过世了。在家里,什么事都由我拿主意。外婆的身后事,几乎都是我在操劳。我给宁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这件事情,但是他没有到涪陵,3天里也没有给我一个电话。

  2月11日,是我的生日。但是他却没有给我一个电话。我的心渐渐凉了,但我安慰自己,说他太忙,给忘了。不过也是自己骗自己而已,他还没工作,有什么可忙的。但我完全没有想到,在我因宫外孕养病的这段时间里,他和他的“妹妹”厮混在一起!晚上,我终于忍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起初竭力隐瞒,但最后,他承认这几天“妹妹”从内江来了重庆,他在陪她,甚至,他们还一起睡在朋友的家里。

  我的世界在瞬间坍塌。但是,我的内心依然不肯完完全全放弃。那一天,我、宁、还有“妹妹”在网上做了一次摊牌。宁选择了“妹妹”,他说要和我分手。

  20万赔偿合同

  小雪说,如果他在以后做出这样的事情,我可能就这么算了。可是现在我为了他做了宫外孕手术,连家里人都不敢讲,他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提出分手呢?一直轻声慢语的小雪,终于情绪激动起来,眼睛里有隐隐的泪光———


  我心里明白,我和他的感情,永远也无法挽回了。但我真的不愿眼看着自己备受伤害的感情付诸东流啊!我不肯。我对宁说,分手可以,除非你给我20万元,赔偿我的感情和伤痛。他起初不同意,说太多了。后来,在我们协商下,说明可以在他有能力偿付的情况下履行这份合同,宁同意了。宁那些不了解内情的朋友都说,我好过分。是的,我知道他没有工作,如果要履行这份合同不容易,我也知道一段感情的结束以20万元来交换,并不受人认同。但是从内心来说,我要的,并不是钱啊。我想要回我的青春,我想要回我付出的感情,我更想要回一个女人的生育权利啊!出院的时候,医生就告诉我,因为这次手术,我受孕的机会最多只能有一次了。也就是说,我可能终身不能生育了……

  后记:小雪的故事讲完了。我问她,以后有什么打算。

  她苦笑着摇头,我现在什么都不敢想,我只想控制自己不去做傻事。钱对我有什么用,我当时签那个合同,只是心里不服气,不想就这么算了。但直到现在,我心里都没真正放下他啊。

  我问她,如果他真的回头,那你怎么办?

  她说,那我要他马上和我结婚,即使以后离婚也没什么。然后又说,但是自从签了那份合同,他再也没给我一个电话。我想,他认为自己是彻底摆脱我了。

  我说,这怎么可以,婚姻又不是儿戏。

  一旁的燕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陪在她的身边,她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我只能沉默。

  那一端

  关于男主人公

  2月24日晚上,记者拨通了本文男主人公宁的电话。

  记:你是因为“妹妹”才和小雪分手的吗?

  宁(很干脆):是的。

  记:你觉得是小雪不好吗?

  宁:不是的,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但不爱就是不爱了,没有别的理由。

  记:你对她是否有些内疚,她提出这20万元的合同你认为是否过分?

  宁:我对她满怀歉意,所以她提出签合同,我觉得也是应该的,只不过现在的我的确无力偿还。

  记:你觉得在这件事上,你做错了吗?

  宁:……(没有回答,沉默了一会,挂断了电话)

  编辑手记

  青春的残酷印记

  这样的故事,总会让人想起———《青春残酷物语》。

  有人说,年少轻狂的岁月,我们不懂爱情。也有人说,最初的爱,才会那么真,那么纯。

  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蒙昧无知的我们,注定要在伤痛中成长。

  只是这一次,成长的代价是如此惨痛。

  一个懵懂软弱的女孩,承受了一辈子都无法愈合的重创,是否爱情也将因此被她视为畏途。

  一个任性多情的男孩,背负着一生都无力清偿的罪责,愧疚总会在某些深夜啃噬他的良知。

  20万元,怎么可能抵消这种刻骨铭心的伤和痛。

  我们本来可以不必给青春留下这样深重的伤痕:如果当女孩全身心投入爱情的时候,还能懂得自制和自爱;如果当男孩在释放荷尔蒙的激情时,还能意识到责任和善良。

  很多年前,诗人席幕蓉就反复地叮咛那些相爱的人们:你们一定一定要温柔地相待。

  因为,我们的初衷,从来都不是要让自己爱的人受伤。

  链接

  赔偿协议

  赔偿人:宁

  被赔偿人:小雪

  2002年10月至2004年2月恋爱期间,赔偿人以事后结婚并照顾被赔偿人一生为承诺,导致被赔偿人与之同居,并于2004年1月造成被赔偿人宫外孕,开刀动手术,切除左输卵管,经医生告知被赔偿人极可能终身不孕。

  现达成协议:

  由赔偿人在有经济条件下一次性支付被赔偿人营养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20万元整。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2004年2月19日

  律师说法

  为了证实合同的法律效力,记者专门采访了赵树乾律师。在他的验证下,这份合同的确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它的内容是合法的,其次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但是,在执行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有一个附加条件,即要求赔偿人在有经济能力时赔偿,至于什么时候赔偿人才有经济能力,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当然,由于小雪至今没有签名,这份合同还没有生效。小雪说,她要的,并不是钱。


文章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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