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和我的父亲、母亲居住的地方,是十分典型的大都市郊外的厂矿居住地。自小我在那里长大。那期间多少有些交往的死党伙伴,他们大都生活在嘈杂喧嚣的集体宿舍里,各户人家的后门都有一个整洁漂亮的院子,院子里有树以及很多的花花草草。无论四季,这都是我们孩子无忧的乐土。小伙伴们的父亲大都在厂里工作。大部分人家都养猫养狗。
每家通常有两三个小孩。在我生活的世界里两三个是平均数目。我可以在眼前推出少年时代和青春期结识的几个朋友的模样,但他们无一不是两兄弟或三兄弟里的一员。不是两兄弟就是三兄弟,不是三兄弟就是两兄弟,简直如同复印一般。五六个小孩的家庭诚然少,只有一个小孩的就更少了。
不过在那时我倒是无兄无弟只我自己,独生子。少年时代的我始终为此有些自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可谓特殊存在,别人理直气壮地拥有的兄弟姐妹自己却没有。只有孤独一人。小的时候,我经常被一些大龄的孩子欺负而无处告状予以报复。
小时候,“独生子”这句话最让我受不了,每次听到,我都不得不重新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这句话总是把指尖直接戳向我:你是不完整的!
独生子受父母的溺爱、体弱多病、极端任性——这在我居住的天地里乃是不可撼动的定论,乃是自然规律,一如山高则气压下降一样。事实上,我也确实是个被溺爱的体弱多病的极端任性的少年。但我很幸运,在我十一岁那年,我的家庭多了一个可爱的小妹妹,我有妹妹了。
我就读在厂里所办的子弟学校。小学六年级我遇上了一个女孩。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俩人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说是息息相通也未尝不可。我甚至对她怀有了一种所谓的纯真与喜悦。
她叫雪梅,和我一样同是俩兄妹。在我们班六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她转到了我们学校。这样,可以说她背负着很大的——大得与我无法相比的精神压力。但是,也正因为背负着格外的压力,她要比我坚强得多,自律得多,在任何人面前都不叫苦示弱。甚至可以说越是事情令人不快,她越是面带微笑。那微笑实在妙不可言,我从中得到了不少安慰和鼓励。“没关系的,”那微笑象是在说,“不怕的,忍一忍就过去了。”由于这个缘故,以后每想到雪梅的面容,便想起那微笑。“不要追求外表,外表会欺骗人。不要追求财富,财富也会渐渐消失。去追求让你微笑的人,因为只需要一个微笑就能让灰暗的日子变的充满光彩!”
雪梅的成绩很好,对别人大体公平而亲切,所以在班上她常被人高看一眼。在这个意义上,虽说她也是两兄妹,却跟我不大一样。不过,若说她无条件地得到所有同学喜欢,那也未必。大家固然不欺负她不取笑她,但除了我,能视为朋友的人在她是一个也没有。
想必对他们来说,她过于冷静而又自律了,可能还有人视之为冷淡和傲慢。但是我可以感觉出雪梅在外表下潜伏的某种温情和脆弱——如同躲猫猫的小孩子,尽管躲到深处,却又希求迟早给人瞧见。有时我可以从她的话语和表情中一晃儿认出这样的影子。
由于她父亲工作的关系,雪梅不知转了多少次校。她父亲做什么工作,我记不准确了。她倒是向我详细说过一回,但正如对身边大多数小孩一,我也对别人父亲的职业没什么兴趣可言。记得大约是修理方面专业性质的工作,所以她父亲经常出差在外,很少回家,有时因工作的需要,她也要跟着不断地转学。这次搬来住的房子虽说也是集体宿舍,但后院却蛮大的,四周围着相当气派的齐腰高的石墙,石墙上缠绕着一些不知名字的草本植物,透过点点处处的间隙可以窥见院里的草坪。
雪梅是个眉清目秀的高个子女孩,个头同那时的我几乎不相上下,几年后必定出落成十分引人注目的绝对漂亮的姑娘。大内外遇见她的当时,她还没获得同其自身资质相称的外观。当时的她总好象有些地方还不够谐调,因此多数人并不认为她的容貌有多大魅力。我猜想大概是因为在她身上大人应有的部分同仍然是孩子的部分未能协调发展的缘故。
就象一般初次见面的十三四岁的异性孩子表现出的那样,最初几天我们的交谈总是有些别扭发涩,但在得知对方也是两兄妹之后,俩人的交谈迅速的升温。无论对她还是对我。闲聊之间,我们发现俩人的共同点相当不少。我们都喜欢看书,喜欢听不知所谓的台子戏(也就是京戏),都最喜欢狗,都不擅长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感受。如果说我和她之间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她远比我有意识地努力保护自己。讨厌的科目她也能用心学且取得很不错的成绩,而我则不是那样。不喜欢的事物端上桌来她也能忍着全部吃下,而我则做不到。
我很喜欢与她单独在一起。那是全新的体验。同她在一起,我没有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时那种心神不定的感觉。我喜欢同她搭伴走路回家。途中有时在学校的球场上荡一会秋千,有时到厂里的花园的长椅上休息一会,虽然有时也因游玩较晚回家而受到父母的责罚,但反倒为多花时间、能多与她在一起而感到快乐,对父母的责骂也就全然不顾了。
我们就这样单独在一起打发时间。记忆中的周围不是有人为此奚落并拿我们开心起哄。当时倒没怎么放在心上,但如今想来,却觉得颇有点不可思议。
在去山涧游玩时我们第一次牵手,尽管她拉过我的手时显得很自然。现在仍真切记得当时她的手的感触。它同我所知道的任何感触都不一样,同我其后所知道的任何感触也不一样,那是一个十三岁少女温暖的普通的小手,但那五指和手心中满满地装着当时的我想知晓的一切和必须知晓的一切。在牵手之间,我觉得自己成了一只无所不能的小鸟。我能在天空飞翔,能感觉到风力,能从高空看远处的景物。
回家后,我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前,久久盯视被雪梅握过的那只手。非常高兴地握自己的手。那温柔的感触一连好几天都在温暖我的心,但同时也使我迷乱、困惑、难过。自己该如何对待那温情呢?该把那温情带去哪里呢?我不得而知。
那时侯,我们正要通过非常微妙的年龄阶段。我感到自己的体形、声音以及对各种事物的感受方式在发生急剧变化。我同她之间曾经存在的亲密空气也似乎随之渐渐变得别扭起来,或者不如说她那方面无论肉体还是精神都正在发生比我还要大的变化,我觉得。这使我总有些坐立不安,同时我感到她母亲看我的眼神也逐渐变得不可捉摸,象是在说“这孩子怎么老往我家跑呀?”也可能是自己神经过敏所致。但不管怎样,当时总觉得她母亲的视线里有文章。
就这样,我的脚步渐渐远离了她,不久终止了交往。但那恐怕是个失误。(大概只能使用恐怕这个词,因为归根结底,验证过去这一复杂的记忆进而判断其中什么配角什么不正确并非我的职责。)本来那以后我也应该和雪梅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我需要她,她也需要我。然而我的自我意识太强,太怕受到伤害。自那以后,直到现在,我同她一次也没见过。
不去见雪梅以后,我也经常怀念她。在整个青春期这一充满困惑的痛苦过程中,那温馨的记忆不知给了我多少次鼓励和慰籍。很长时间里,我在自己心中为她保存了一块特殊园地,我将那块园地只留给了她一个人,尽管我推想再不可能见到她了。
同她交往的时候我才十三岁,还不具有正确含义上的性欲。对她胸部的隆起,裙子里面的内容倒是怀有朦胧的好奇心的,但并不晓得那具体意味什么,不晓得那将把自己具体引向怎样的地点。
(二)
在中专时代,我成了随处可见的普通的十多岁的少年。在我走近世界的同时,世界也走近了我。
无论如何,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已不再是那个体弱多病的少年了。上中学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学会了游泳。在那三年里,我的肩和胸转眼之间因此宽大起来,肌肉也结实了。我不再是从前那个动辄发烧卧床的孩子了。我常常光着身子站在浴室镜前,花时间仔细查看自己的身体。显而易见,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意想不到的急剧变化。我为之欢欣鼓舞。倒不是欣喜自己一步步向大人靠近,较之成长本身,不如说更是为自己这个人的蜕变而欣然。我高兴自己不再是往日的自己了。
同时,我有了女朋友。
她长得不算怎么漂亮,但我从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她惹人喜爱,有一种自然打动人心的毫不矫饰的温情。
我和她同班,同属一个专业,老家也同在一个地方。和她在一起时,我的心情能奇异地宽松下来。在她面前,我可以无拘无束地与她“大话西游”,她也总是喜滋滋地听我讲述,听得津津有味。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内容,但她听得那么专注,俨然一副目睹足一改变世界的重大发现的神情。女孩子居然会专心听我说话,自从不见雪梅以来这还是头一次。与此同时,我也想了解她,什么都想了解。
]她的名字叫萍。第一次幽会时,我为她写了一封长达十页的情诗。现在想来,真觉得不可思议。
第二次幽会时,我吻了她。但不是她的嘴唇,而是她的额头。那晚我送她回家,在她家附近一个漆黑的角落里,我凑上脸把嘴唇按在她的额头上,她闭目合眼什么也没说。我事先准备了足足有一打她生气或背过脸时的道歉词,结果都没有用上。我吻着她的头,手臂绕到她背部把她搂得更近些。时值夏末,她穿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我手心碰在她背部的乳罩挂钩上,脖子感到她的呼气,心脏怦怦直跳,跳得就象要一下子蹿出身体。我冲动的可怕,对周围的一切已浑然不觉。那硬得险些胀裂的东西顶着她的身体,她稍稍挪了下身子。但仅此而已。看样子她并未有什么而感到不快。
自始至终,我们都未曾接吻,也给这初恋蒙上了一层不可磨灭的遗憾。
将萍送回家后,我甚是心神不定,回到家歪倒在床上一直眼盯着天花板。我什么都思考不成。惟有一种需要和强烈的欲望。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把她剥光,就是脱掉她的衣服和她干那事。
年少的我不知爱为何物,情为何物。只有青春期的冲动。或许因为害怕,害怕会弄出事端,我一直努力的压抑自己,我做到了,但做到之后的结果却是那么的辛苦。无须说,自己不过是个满脑性欲和好奇心的十六岁的鲁莽少年,但脑袋的某一个部位也还是清醒的:如果她不情愿那样,那么是不宜勉强的,至少应该耐住性子等待时机成熟。
就这样,我们相处了两个月,恋情也随着我弃学而终止。
(三)
至此之后,我再未谈过恋爱,直到二零零零年,我在一家电器公司上班遇到了蓉。
对于蓉,其实也没什么过多的语言形容她、讲述她。和她在一起也从未感觉到那种炽热般的恋爱滋味,相交不过一月未到就分手了。
蓉是一个极为现实的女人。也或许是因为她太过于现实,故此上天安排了她一次次的开始与结束。至今,她仍没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往往以为现实的东西,其实都不会成为现实。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如果不曾遇见她,我又有何机会认识璐呢。
(四)
我比过去还要深地卷缩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一个人吃小吃,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书店。我时常想到雪梅,想到萍。如今她们在哪里,做什么呢?说不定俩人都已有了男朋友或已结婚。说到底,她们已是远离自己人生的存在了。时针不可能逆转。我经常自言自语,夜晚时常在小酒吧里自斟自饮,以此打发时间。
于是我学会了上网,网络开阔了我的视野,也暂时缓解了我诸多无聊的空闲。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个晚上,我以“莫名其妙”为名第一次申请了qq号丛中认识了一个名为“小鹿樱子”的女孩。那天晚上我们聊得很尽兴,下网时互留了电话,这是我第一天第一次给网友留电话。
得知她要通宵上网,我也乐此不彼地刻意在网上等她。自以为不是个轻率的人,而且关于网络的虚拟也很清楚,但我就是相信了她,我感觉,我与她之间是真实的。我们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在不经意间,我爱上了她。至今,她也无从知晓,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她的,是之前还是之后。
没多久,她从那个城市回到了贵阳,我们见了面。我越来越肯定我的感觉是真实的,在相处下来的日子里,我第一次对她说我喜欢她。不管我是多么的执着与坚持,她最后还是拒绝了我。爱或不爱都是不需要理由的。她告诉我,她不是一个好女人,不适合我。
在一种逆反心理的驱使下,我的生命彻底为她这句话而改变。
“你坏,我将比你更坏。”
回首迄今为止的人生,除去极少数的例外,我几乎不曾有过被一般意义上的靓女所强烈吸引的体验。和朋友一起走路,朋友有时对我说:“嘿,刚才过去的女孩可真够漂亮。”而我听了,却想不出那种“漂亮”女孩什么模样,很有些不可思议。能强烈吸引我的,不是可以一般化的外在美,而是潜在的某种绝对的什么。或许可以将其比喻为身体所散发出的香水般的气味儿。能百发百中地嗅出。届时,我将跑到她的身边告诉她,“恐龙她娘,我可找到你了。”
第一次见面我就想和她上床。说得更准确些,是必须和这女孩子上床,而且本能地感觉出对方也想同我睡。在她面前我真个浑身发颤。我被一种叫酒精的东西给麻痹。当着她的面就急剧地勃起了几次。这是我生来第一次体验到的吸引力。碰上她时我二十二岁,她二十三岁。我极度清醒认识到不可就这样放过这女子,否则我肯定抱憾终生。
不知为何,聊着聊着,她竟哭了。我用手背上下抚摩她泪水琏琏的脸颊,搂过她的肩。
我们就近开了间房,同她大干特干,干得脑浆都象要融化了。
男人的性欲说单纯也单纯,说乏味也乏味,容易得到快乐,但不会深入、发展。与此相反,女人通过性快乐的道路较狭窄,一旦深入,便无限制地扩展,回味无穷。
“快点。。。。。。。”在暗淡的灯光下,她轻轻地喊了一声。
“想要吗?”
这是一个极为刁难人的提问。我把嘴唇贴在她的胸前,又渐渐移到她的下腹部,手指头缓缓地拨弄着她最敏感的地方。
“快点。。。。。。。”她又一次哀求道。
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最敏感的地方在燃烧。
对女性来说,性的快乐要在冲破障碍后才能得到。越过去,就是愉悦的幸福花园。
她的身体已沉浸在极度的快感之中,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啊——”她发出了一声消魂般的呼喊……
第二天我同她去看电影,去散步,去吃东西,就象一对热恋中的男女。但于对方的名字却互不知晓,总是以习惯的名称,你或我或他 代替。小说也罢音乐也罢人生也罢男人也罢女人也罢一概没谈。吃罢晚饭,我们又开了间房,只是一味的干、干。没有阶段,没有程序。那可是毫不含糊地同她干到一滴精液不剩,干到龟头发舯作痛。当然,三言两语我想也还是聊过的,但聊的什么几乎无从记起。我记得的仅仅是那里具体的细小物象——床头的台灯,黑色的电话机,挂在墙上的空调,她脱在地毯上的衣服,以及她肌体的气味儿、她的声音。尽管干得如此热火朝天,尽管都从对方身上感觉出汹涌澎湃的吸引力,但双方都没有成为恋人并快快乐乐长此以往的念头。对我们来说,那可谓一阵龙卷风,迟早总要一去不复返。
现实中我严重的伤害自己,损毁了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肆无忌惮的与不同的女人上床。仅仅的也只是为了璐的那句话。而我却地道的成了一个花花公子,如此想着,我黯然神伤。
每想到这里,我就满怀不快,仿佛一股黑色液体从五脏六腑里挤压出来,一直顶到喉头。我站在卫生间的镜前,心想原来这就是我自己,这就是你。你一直在磨损自己,磨损得比你预想的远为严重。我的脸比以前赃污得多、憔悴得多。我用香皂把脸洗了又洗,狠狠地揉进皮肤又慢慢地洗手,用新毛巾把脸和手仔细擦干。
天快亮时,我独自呆呆望着月亮,心想这要到什么时候为止呢?也许不久我还将在什么地方同其他女子萍水相逢,并且仍将象“行星”那样自然而然地相互吸引,仍将渺茫地期待奇迹,仍将消耗时间,磨损心灵,分道扬镳。
这将何时了结呢?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对自己产生强烈的厌恶感。
期间,我同一个女孩幽会过,那女孩是我同事女朋友的同学。她个子不高,相貌端正。那是一种不张扬的美、含蓄的美。使我想到密林深处怎么都不肯出来的小动物。我们一块儿吃午饭,一块儿逛街,这时间里她几乎不开口,逗她开口她也只是默默微笑。好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至于是平时也这么沉默寡言,还是由于初次见面而紧张得说不好,或是缺乏共同的话题,我自是揣度不出。反正一开始的交谈几乎不成其为交谈。我弄明白的,不外乎她在一机关办公室工作。
我和她走入街边的咖啡馆喝咖啡。如此隔着桌子面对面说话,我们就这样单独聊着度过了一个下午。沉默的时候多,开口又费时间,一问什么就脸红。当然我对她怀有了好感,她人长得漂亮,如同事一开始所说,性格看来也不错。但若问是否通过这些而从她身上发现了强有力地摇撼自己心灵的某种东西,那么很遗憾,回答是否定的。而在璐(或是此后的琳)的身上却有,我想。和那个姑娘一起时我一直在想璐,不能不想。一想到璐,我的心现在都还摇颤。那里有兴奋、有仿佛轻轻推开自己心灵深处一扇门的带有低烧的兴奋。
几天后同事来到我跟前,“那女孩对你好象相当满意,”他说,“这个周末我们再上什么地方去好?到时你们单独行动。”但我适当找了个借口谢绝了。无论哪一种形式,我都不愿意伤害那个女孩。我只能谢绝。当然也就再未同她相见。
或许因为感动,感知或感化吧,一个偶然,使我们走到了一起。我把自己最神圣的嘴唇也送给了她。但这并非结局。我希望故事里的每个男主角与女主角都有一个美丽而完整的结局,而我却没有。在与她相处的日子里,我习惯地去与她辩驳,不再沉默不语。
写到这里,我不愿再过多的去提及她什么,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五)
“走自己的路,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失败也好,成功也罢,任由世人说去。”
对于琳,我必须承认,确实,我对她的感情是真的。
“在爱情的问题上,俩个人是没有对与错之分。”
在几个月以前,她曾是我的女朋友,我们也曾在一起生活。在与她生活的点滴中,
让我学会并懂得了许多过去所未知的一切,让我知道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
写到此,我想告诉她,对她所给予我的一切深表谢意,也尽管她无从知晓,但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得以平静。尽管有许多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我不会怪你,在我身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你相处的那三个月,是我人生当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知道,对于她,我是真的真的无法忘记,她将永远活在我的心里。诚然,或许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总是在无休止地欺骗自己从未对你动情并深爱于你。
我发觉自己不再有爱,只有孤独的灵魂,它将带着我四处漂泊四处流浪。一颗流浪的心。
红蜻蜓,那就是你,我曾经所爱的人。
当这篇文章写完的时候,过去的一切一切都会从我的记忆里慢慢抹去。而曾经的过去的,让它随风飘散于网络间。我已不想再去触摸它,我的感情我的灵魂。
我喝了好几瓶啤酒,付罢款,走到外面。细小的雨点从空中翩翩然落下。虽然还算不上地道的雨,但街上的声响已因之而听起来不同平日。为了醒酒,我决定绕着附近一带走一圈。从哪里开始好呢?我边走边看自己的脚。不成,我不晓得自己在寻求什么,不晓得前进的方向。我已经生锈,锈得动弹不得。如此只身独处,必然逐渐失去自己,我觉得如此。罢了罢了,现在从哪里开始好呢?总之必须从某处开始才行。
“嘿,刚才那个女孩如何?”
“恩,不错。我对她有些好感。但。。。。。但我不想这么做。”
她和我之间隐约有一种心心相印之处。而且若我有意,同她上床也不无可能。但那又能怎么样呢?从那里可以去哪里呢?估计哪也去不成,只落得更加失去自己的下场。因为我尚未把握自己寻求的目标。
“亲爱的,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但希望你能告诉我并希求你永远的记住我,在你有限的生命里,我曾经是你的女人。”
“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我希望你不要再沉迷在回忆中了。”
是的,过去的已去,我还是我。这段文字,算我即将满二十六岁的真情告白。我的过去,也从今天到此为止。
我会好好生活,好好的照顾自己、善待自己。再见了,我的爱人。
文/凌岚枫文章来源:榕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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