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都没有她的消息,我静坐在无人的夜里。手表指针的走动声被放大,然后响彻在整个夜幕里。不眠的是我,想到的是她。
她曾经作为一个故事,已经过去,或者说已经发生了的,过了某点,连接后点。而我作为故事的男主角,始终未曾让她放射出类似的SPARKLY一点点。遗憾是自始而总都存在的。
确切地说,她是我多年不见的小学同学的同学,不在此地,而在那地。所以说我们之间相隔一层关系,有如两个相依偎着的沙丁鱼罐头,望得见对方,却又触摸不到。
认识她现在想起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她见到我寄给老同学的报刊,只因上面有我的文章。“大言不惭地说,我对它毫无意见,而总的来说,正是因为它的一无是处。”她如此评论到,信在三月的一个午后收到。
冗长的午后,炎热把蝉练成有着长长呐喊的可怜家伙。我拆着一个我并不知道是谁的来信。信的结尾写到:“喂,你能不能写出好一点的文章来着!”
也是‘来着’,‘来着’是一个人说一句话结尾的习惯。林少华翻译村上春树的文章当中,看不见‘来着’这个词的没有几篇。我不晓得这一切是因为村上春树本身的语言习惯还是翻译者的一个习惯。但总而言之,‘来着’是一个看来尤为亲切而且极为舒服的词,不巧的是她也用了一个“来着”。
我很快清楚了这么一个事实,我收到一个陌生人的来信,而这个陌生人是我同学的同学。她是一个女生,作为女生的她对我的文章极为不满。那状态就像是要把什么东西踢开却有无东西可踢一般。
我很快就回了信,因为好奇的驱动:“倘若有以好奇来驱动交通工具的话,注入我的好奇的话,好歹也能走上个三五米。相比较而言,文章的好坏已无须辨别轻重。”末尾是敬某某可爱女生。其实她的名字叫琴,出生在一个海岛的地方。海岛是四面临海,海中间的一小块地方。多日之后,我对她说:你呀,可是一点海的味道都没了。
当时的见面,现在想起来,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日似的。在她到来之前,我们彼此慢慢地熟悉。我见过她的相片,扎着马尾辫的她站在潮水涌来的海边,一切是那么的自然。
“雯(男生一个),你来接我吧,我现在就站在你们学校的大门口。”一切是那么地突然,就如同当时的天气,热浪袭来的时候,是那么的悄声无息。
“你叫什么,叫雯是么?雯是你的真名么?还以为你老哥要变性,用个女生的笔名呢,没想到你真的就叫雯啊,说说看你老爸是不是准备要个女的,结果世界多出了一个你,好歹也取个名字来安慰一下啊。”
“什么逻辑的理论?那你呢,你叫琴,我上次去厦门玩,见到陈琴理发店,还以为你什么时候混不下去,跑到那个地方去摸人家头皮呢?”
呵呵,彼此彼此。也只能算彼此了。快到疯狂夏天的某一天,一个女生来找我,她如果住在近一点的地方还好说,相反地是她居然住在几百公里之外。
然后我带她逛了大半个城市,那是我第一次带一个女生逛街,第一次拉女生的手。
“怎么你的手感觉起来软软的啊!”我想着,却不知觉得说了出来。
回头,见她一张害羞的脸,一如城市黄昏那栋高楼边角的太阳的余光。
而街角的音像店里,音响正努力地唱着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如果,如果我们恋爱了,那结果又将会是什么样的?”
晚上,我和她一起坐在中山公园幽静的大榕树下,听着电台的菲菲之音。听到这句话,我感觉到她的身体突然抖了一下。“可是我们拿什么来爱呢?”那是邻居城市一个电台男主持,声音低沉而又不失磁性。我抬头看见满天的星星,很晴朗的天,视线开阔,无风,寂静到了呼吸都听得一清二楚。
那夜,我失眠了。我不知道在隔壁的房间此时的她又在想些什么。原本以为书信来往,就凭着那种风格的语言,见了面也总得来个嘴角间的舌战,可惜没有。我们都太客气了。我们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做这些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点违心,什么是我们所要的,什么有不是我们所要的,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凭着我们的感觉来行走,给与它的定义又是那么的孤独和苍白。
而明天她即将回到她居住的地方,我也只能呆在原地,继续我未完成的画图大业。
清晨,天明,起床,不曾料到她也早就起了床,等着我起床。然后打招呼,听来平常的声音,仿佛这一日也将于平常开始,而于平常结束一般。
她的离别是注定的,这只不过是她呆过两天的城市。一切都是陌生,除了我之外。
我送她去了车站,到了售票台,售票台的阿姨告诉我,马上就有一班车要开出。“可是,我们可以等下一班车的,是么?”我对琴说。琴没说什么,只是点头。我拉过她的手,默默在候车厅里等着下一班车。我递给她一封信,里面写的是注定的离别之词。她抓过我的手,在我的手心写了一个字,然后车到,她穿过那十几米的过道,登上等待中的汽车。我赶紧掉头就走,不敢多看一眼。
老天爷说这样的情景应该配上个阴雨天气的。可是这个时候却并不下雨,太阳一如既往地撒在世界的各个角落。
回到家,整个人觉得仿佛失去什么一般,又什么都不曾失去。我等着一个电话--她的电话,听她陌生又仿佛熟悉的声音,那是我所迷恋的。
不可否认,生命中确实有一种奇妙的东西存在着,感觉得到却触摸不到。
她走了,远离我,回到原本。
过后的一切是平淡的,有一天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
“喂,我说张雅,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么?”听到这里,我有点迷茫地看看四周,仿佛她就在我的周围一般,而我却把握不住这一切。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酒气,自各个方向而来。
“我在大街上!”她说。
我安静下来,从她的电话里,听的出有人陪在她旁边,我也就安心了些许。
然后就听到了重重的挂电话的声音。
隔天,接到她的电话,她说的大体上如此,“我昨天喝了点酒,不知道有没有给你打过电话,关于这一点,我一直疑惑着,到底通话了没有,作为一个问题存在,那种感觉实在有点过于烦恼。所以万不得已问一下,证实一下。”我说有的,说有的时候有点奇怪,大概这么问我的家伙,除了她以外,没有第二个。“我也给老妈打电话的,就昨天晚上阿,结果是挨了不长不短的一顿训,也好。现在也就这感觉,好像世界末日似的,走到大街上,突然忘了自己是谁,满大街上的人都是些什么人物,他们都和我有什么联系,一一思考,不得而知。”
这是我在两年后再次见到她的最后对话,自此之后,我便失去了她的一切消息。
暑假里
我也曾去过她的城市,结果她已经不在此地。索性住到老同学租的出租房。居住于这座很大很古老的城市,在这里我证明我自己的方向感委实一般,每次出门必定迷路。每每迷路的时候我便想起她来,她如果在这里,她会带着我走向任何的下一个路口,我便不用思考这迷一样的大路小街。更谈不上迷路这个名词了。 于是沮丧,因为我所有的设想都以不存在的姿态存在着,这也是我之所以沮丧的原因。
一年多的时间不长也不短,我上了大学,我觉得大学是个好地方,尽管有的人不同意我的观点,他们说,永远不要把大学看成教育机构,记住,它只是彻头彻尾的盈利机构。而我却进了这个盈利机构,过我接下来的几年。在这里我拥有新同学,我开始认识新的朋友,一切都是新的,对于我而言,生活在另外的一个地方生了根。
学校依山傍水,走出后门就是一片大海。我喜欢大海,在我到这个学校之前,我写过很多关于大海的幻想,想来都不是那么地真切。如今在眼前的,我可以触摸到的,我才真正的体会真真切切的真切。
我开始在QQ上给她留言,就像是我例行的日记一样,我写我每天所发生的事情,无一遗落。尽管我从来没见到她留下片言字语,但我相信她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正在看我写下的这些东西。
再次接到她的电话是在六月一个炎热的下午
她打电话过来,问雯在不在。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我说我就是。然后胸口像被什么东西撕开一般,无数的莫名的小虫子钻进我的脑袋。我说你是琴吧,我是雯,我重复了一遍。
“我还以为你不在呢,我才打的电话。”她说。不乏当日调侃的本色。
“没办法,宿舍的人都东奔西跑,我又没地方去,所以失望的事千万别太在意。你现在在哪呢?”
“广州。”
“可有到厦门的直达车?”
“有。”
“你来看我吧,要不我过去看你。”
两句话都是真的,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的话,前者的可行性比较大。结论是两者看似都有可能却又都不大可能。一切取决时机,我自己安慰自己。
两天之后,收到她的e-mail:
《关于梦想》
告诉自己,世界是一个很大的世界。
这个季节是电视剧《将爱情进行到底》火热的时节,所有的一切人们都冠于“进行到底”。将生命进行到底,将建设进行到底,将销售进行到底。所有的所有。可是我不知道我进行的是什么,这就是区别。世间区别两个人的方法很简单,一个特征,另一个则是他或她所正在进行的事情。有段时间对公安局的通缉通告敏感,当然说敏感并不意味着自己犯了罪所以才敏感。看着通告里面的人物,看着他的眉毛,鼻子,眼睛和嘴巴。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笑话,有一母子俩一起看通缉通告。小孩子问:“那个人是谁?”妈妈回答到:是坏蛋,警察叔叔要抓的坏蛋。小孩子不解地接着问:那警察叔叔为什么不趁着他照相的时候抓他啊!!!
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我 就在想,你这个小子,说不定我在哪里遇见过你的。别指望说是前世,那太虚无。说是通告吧,说不定真的像个杀人犯也未必行不通。因为世间相似的人实在太多。长得像明星的固然是多,不然也不会有什么明星脸的节目。当然如果电视台要开办个囚犯脸的节目,先不要说各个环节的行不通,电视台可以找到的家伙也肯定从电视台的三十楼排到一楼 。可是没人来开办这个节目,不然的话,你小子倒也可以往上面一站,那姿态简直是世间一绝,没得说的。可是电视台不会这么去做,首先是社会的舆论,社会的舆论总是往往来自于炒作,它能把死的人变成活的家伙,结果活的人就莫名其妙地死了,大炒一番,人也出名,猪也跟着长得壮壮的。你说什么都不行,照这样的话,倒也不如把一些能炒的家伙抓去喂猪,培养个养猪状元也未尝不可。
闲话说了不少,正而八经的话没几句,想你应该是不过于介意的。因为对于你的了解说等于这闲话和正经话,不多也不少来着。
天空是蓝色的么?
为什么我看到的那一朵白云飘在上面,想象你的样子,你的样子就会在云中出现么?想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他(她)就会在哪个看得见的地方看到他(她)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又该多好,第一个我想见到的家伙是你,如果你离我很远,也求你别介意。第二个想见到的家伙是自己,因为有的时候我看不到我自己。迷失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而真实是我不太喜欢我现在的状态。忙碌却得不到什么,一次两次,第三次仍旧如此。如果说人总是在失失得得中走过来的,请告诉我,说一些类似于哲理的话总是很简单,相比较而言,自己亲历一件事情远比别人来的真切。比如说,一个大学的教授在课堂上满口的女性人权,而自己却阻碍女儿的自由恋爱所来的婚礼,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自身和自身就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矛盾。
总而言之,说了许多毫不相干的话,结论还是要有的,我还是想你。诸如如此的话,请你记得,也希望你不要忘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想起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
直子对我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可能一直记住?"我说:"永远。"最后我终于领悟到:时至今日,我才恍然领悟到直子之所以求我别忘掉她的原因。直子当然知道,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记忆迟早要被冲淡。也惟其如此,她才强调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信我看了三遍,结论我看了四遍,当时心的频率是65次/分,很正常,我对自己说。而当我想到我们彼此错过了几次见面的机会,我的心开始有点悲伤起来。悲伤是一种情绪,不能抑制的情绪。由此持续了三秒钟,直到一声:雯。我回过头去,那是我所认识的一个女生。那一霎那,我觉得她就是她,不同一个人女字旁的她。两个人影慢慢地合在一起,成了一个人,然后渐渐模糊远去消失。
文/生于八二文章来源:榕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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