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考虑,我是不是该说出这个故事。
故事不是很长,却有些离奇,有些不那么真实。也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却可以保证我很久以后也不一点忘记。
不知道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我无意中又打开了不知道几个月没有去过的elong交友网。当然的,里面存了一大堆的来信。我一封封的翻阅,查看一个个来访者的资料以及照片。当我看到他的照片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童年飞走的那只黑蝴蝶,如今,似乎又看见它美丽的身影回来了,我的心跳有些变速,还似乎漏了几个节拍。
小时候的在乡下长大的我对蝴蝶这种会飞的花朵有着一种残酷的挚爱,爱到要把那些美丽的身体据为己有,甚至不惜牺牲那些美丽的生命。在每一个放学后的黄昏,我都会扛了捕蝶的网在田野追逐那些纤细的身影,也不知道有多少美丽的生命曾经夭折在我的双手中。幼小却狡猾的我是知道怎样去捕捉那弱小的小
生灵的,几乎没有谁可以逃脱我的网。然而那只让我惊艳的巨大而凄美的黑蝴蝶做到了。当它静静的躺在我的网底,了无生气,让我误以为它已经死亡而掉以轻心的时候,它却一飞冲天,翩跹而去,成为我进入城市后的一个遗憾的梦。
这是一张黑暗里透出的苍白的脸,忧郁从照片里弥漫出来,一点一点的荡漾成主题。宛如当年那只黑蝴蝶的“死亡”带给我的忧伤。
于是我从QQ上找到了他的名字。这个满清旗人的后代有个美丽的姓氏,叫纳兰。他告诉我是他姥姥给他这个姓氏,他总是说“姥姥说。。。”,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他不用父亲的姓氏,为什么他从未提过他的父母。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秘密的伤痛。就好像我很懒得跟别人解释为什么我亲生的姐姐和我不是同一个姓。其实没什么,因为一个和爸爸姓,一个和妈妈姓,名字只是人的一个代号而已。
他和我一样喜欢“挂网”,大多时候都是在QQ上“睡觉”而懒得聊天。聊天实在是一件无聊又累人的事情,尤其是碰到陌生的人来“敲门”,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扇门,我会朝每一个陌生人的鼻子砸去。习惯相同的两个人很容易就成为“臭味”相投的人,因为我们都有些个“臭”脾气。
我们经常在深夜里插浑打科,聊酒,聊女人,聊生生死死的问题。他总是在觉得无聊的时候就说:“喝酒,喝喝(呵呵),喝酒,人就活这么几十年,无聊就喝酒!”有时候干脆就直接打个招呼:“我哥们叫我喝酒去了!”然后就呼啸而去,有着“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的豪爽(我的想象,呵呵)。
那时候似乎连我也微熏了,疯疯颠颠的独自在宿舍里舞着,蹈着,吟哦“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我们相约若有缘相见,定要一醉方休。
有些时候我羡慕他的豪爽和自在,而我却只能把自己活埋在书本里。直觉告诉我,他会有个很特殊的身份。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
这是个无聊的假期,我是个拒绝回家的无聊的人。这些沉闷的日子因为他而稍稍明朗起来。
日子一天天在无聊和空虚中度过。我一边喊着“堕落啊,真堕落”,一边还是无奈的泡在网上,要么就睡他个昏天黑地。
我想,我是不是该一醉方休?!
在我的劝说下,他渐渐少去喝酒了。而在网上聊天的时间多了起来。因为纵酒毕竟是伤身的。虽然每次我告诉他少喝点,他总哈哈的说:“喝死了就算,谁知道我还能喝几天呢?!”
他曾经问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如果哪天我死了,你会不会到我的坟上送一束白玫瑰?!”我告诉他我还没送过任何一个男孩子鲜花,更别提玫瑰花!我的玫瑰当然要留给我未来的爱人的,他当然没这个殊荣。
他似乎有些失望:“那算了,反正我喜欢的人答应我,在我死后每年都会送我白玫瑰。”
我忽然有些生气,在听到他有爱人后,于是我告诉他:“你都有喜欢的人了,干吗还来骗我的玫瑰花?!
不过,如果你死了,看在聊友的份上,我会送你一瓶酒,你要什么酒呢?”
他开心了:“我要葡萄酒,要上好的陈年佳酿!不过,我死了你怎么找的到呢?”
“好,我答应送你一瓶好酒,找不到没关系,我直接倒进太西洋去,反正青岛在海边,总能有那么一点点流过去吧,你就能尝到了。”
“好就这么说定了!”
“不过,最好还是你别死,不然我会无聊的。最好有一天我们能面对面的一起喝酒。”
“再说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要是我能活到见你的那天,我们就一起去喝酒,我请客!”
他告诉我他还有一个愿望:徒步走去西藏!死在路上心也甘了。而且他打算这个秋天出发,他怕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不能实现,那样的话就死不瞑目了。我吓了一跳:秋天去?!西藏早大雪封山了嘛。
要去也只能夏天去啊。真的不要命了。我说如果你真的去了西藏,死在哪里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你死了我更不知道。起码你死了得通知我啊。
“可是我怎么通知你呢?”他也发愁了,“这样吧,你送我一颗天上的星星,如果哪天那颗星星灭了,就是我死了。”
“这可难了,洛桑几乎是看不到星星了,因为晚上总是有很厚的雨云,这里经常下雨。这样吧,我把最亮的启明星送你好了,那样我还有机会看到。”
“那不行,那太重了,我背不起!你知道吗,我们这一行里有个规矩:纹身的人绝对不能在背上纹龙的,因为一般人都背不起, 背不起的时候就会伤到自己,很玄的。”
“那我没办法了,这样吧,你定期在QQ里留言告诉我你还活着。如果半个月都没有你一点消息,我就当你死了!对了,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好吧,就这样,如果我连续半个月不上网你就当我死了。我的职业暂时还不能告诉你,告诉你也不信。”
又过了一段日子,春天来了。
他告诉我青岛又下雪了,已经是3月了,居然又下雪了,很冷呢。于是我顺口说了一句:“那你晚上睡觉要记得盖好被子啊!早点休息吧。”他忽然沉默了半天,然后告诉我:“很久没有人这么关心我了,有好几年没有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了。谢谢你!”我忽然有些莫明其妙,这样的话不是很随便的么?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用的着这么感动么?
他不去睡觉我可得睡了,于是我跟他道别。他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告诉你实话,我是道上混的,一直没说怕吓着你。”
我还没反应过来,继续开玩笑:“哈哈,你是铁道游击队的?!”
“不是,说白了我是黑社会成员!”
“好吧好吧,我信就是,不管你是什么黑社会也好,白社会也好,我得睡觉了。”
“好吧,今天太晚,明天我给你说说我的故事。”
。。。。。。
第二天,我终于听到了他的故事。一个凄美的让人不敢相信是真实的故事。我到现在仍是有几分怀疑它的真实性。
第二天的晚上,他花了整晚的时间来细述他的故事。一个让人流泪的爱情故事。
他叫他最爱的女人“沁儿”(居然跟我一个名字!感觉怪怪的,啊,哈哈,反正他喜欢的人不是我,我还是起了不少鸡皮疙瘩)。他爱上她的时候才14岁(真是早熟!)她是他初恋的情人,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爱人。今年他24了,整整10年了。下个月“沁儿”就要出嫁了。他只能在这里喝酒却不能去远远的看她一眼。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嘴(别揍我):“那你干吗不去看看她啊,好歹你们好过一段时间啊。”
他说他不能,因为他的身份。他14岁就已经开始在道上混了,那时候还是个小混混,中学还没有毕业。她是他的同学,是个孤儿,寄宿在远房亲戚家,很可怜。以前还有个奶奶疼她,可是她中学毕业前奶奶也去世了。于是他不忍心看她受欺负,中学一毕业就接她出来两人同居了,他养着她!!那时候他16岁,她15岁(乖乖隆的咚,这个这个哈,我不知道怎么评价了,心脏开始工作不正常了)。
我又忍不住问:“你才16岁,自己能不能养活还成问题呢,还怎么再养一个大活人,不是什么小猫小狗的呢?”
他说他们这样的孩子怎么能和我这样正常的好学生比呢?他那时候跟着一个老大,到现在已经跟了他10年。生活费是老大按月给的,跟发工资差不多。开始的时候他得出去打架,争场子,经常满身的伤。有一次他被砍了9刀,浑身是血的送到医院快要死了,沁儿大哭,说如果他死了她就陪他一起死。他没有答应,
他要沁儿好好的活下去,他没有什么能力给她更多,他所做的都是希望能让沁儿活的更好。他只要沁儿答应在每年他的祭日在他的坟上送一束白玫瑰。
结果他没死成,活了过来。但那时候起他开始考虑沁儿的将来。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死了不要紧,他死了沁儿怎么办?她又没有工作,只知道在家里做他的小女人等他回来吃饭。于是在他20岁的时候他决定和沁儿分手。他要沁儿找一个爱她的普通人嫁了,像他这样的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人是不能结婚的。沁儿听了他的决定后居然割腕自杀了。幸好抢救及时。虽然如此,他还是硬起心肠逼走了沁儿,只在暗地里照顾她的生活,直到她真的要出嫁了。
他说他现在只能天天喝酒,喝的烂醉如泥才能不去想沁儿,不会担心她会不会受欺负,过的快乐不快乐。
他还说他曾经梦见沁儿要死了,躺在他的怀里,说想见他。惊的他哭醒了过来,却还是没有勇气去看一眼她现在的样子。
“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天天纵酒了吧?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恨不得死掉算了吧?可是我的痛苦,这样今天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着的日子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他这样问我。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这样的故事真的很难相信是现实中的,而不是电影里任达华经常拍的黑道片子。
可是他居然告诉了我一大堆黑社会的内幕,他说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有卖摇头丸,地下赌场,还有管理一些色情服务的场所,他甚至告诉我他们怎么惩罚那些给警察充当眼线的“小姐”(由于手段太过残忍,我这里不便明说)。。。听的我毛骨悚然,忍不住制止他继续说下去。
我问他这些事情他有没有参与过,想到我可能是在和一个双手沾满了鲜血,十恶不赦的人交谈我就觉得恶心,一种血腥的味道。还好他告诉我他只是打架而已,卖摇头丸他不干,惩罚“小姐”的时候他旁观了而
已。不管他是不是骗我,我宁愿为了让自己的胃舒服也要相信他。
我问他不怕我听了这些去报警么?我告诉他我可是个好公民。
他嘿嘿的笑着,说我没有证据,也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信任我,如果不信任就不会告诉我了。想想也是,我还在外国呢,国内的黑社会我管的了么?而且,比黑社会更黑暗的现实也是有的,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忍不住问:“你做这些你父母不知道么?你不怕他们担心你,为你伤心么?”他的态度突然变了,似乎很生气,很反感我提到他的父母。他只是叫我别问那么多,到时候也许会告诉我,他只淡淡的说他14岁离家后就没有回去过,整整10年了。
我知道自己该适可而止了。毕竟是他的隐私,而且似乎隐藏着伤痛的往事。
果然,后来他又慢慢跟我说了他不幸的身世。
他看了照片叫我小黑蛋蛋,说因为我太黑!我气的要命,就反唇相讥叫他白僵尸。因为他太白了,苍白的没有血色,再加上1米80的大哥却瘦的很。我不知道他那付瘦骨嶙峋的样子怎么可以很疯狂的去打架。他似乎嘲笑我上了瘾,一见面就是“小黑蛋蛋”。我实在是没有办法让自己变白点来证明他的话有问题,最后也只好默认了。
后来我们的话越来越多。谈家庭,谈旅游,谈心目中向往的地方,谈爱情,谈自己心爱的人。。。。
无论他说什么,话题总是围绕着沁儿。他的深情让我感动。我只知道一种叫做“同情”的植物在我的心底慢慢的却是疯狂的滋长起来。有些时候,同情心总是会引申出很多其他的问题。
他说他喜欢沙漠的荒凉和高原的雄浑,也喜欢在夜晚的沙滩吹吹海风,听听海浪,他说青岛的海很美。我说我喜欢森林,草原和海洋。草原我没有见过,在我的故乡江苏只有一望无际的绿色的大平原,我见过满是参天大树和纠缠不清的藤条的热带雨林。我也曾经在洛桑的圣淘沙公园的海滩上露营过。只不过那感
觉一点都不浪漫,沙滩又冷又硬又湿,睡的我第二天起来全身骨节都格支格支的响,冻的半死,衣服头发全给露水打湿了。他说他曾经和沁儿在海边的礁石上过了一夜。因为没有注意涨潮了,结果被困在石头上
回不去,两个人就相互偎依着取暖过了一夜。我长长的叹了口气:真是浪漫呢!像拍电影一样。我当初冻的半死的时候是和另外一个也冻的要命的女孩背贴背互相取暖,怀里抱着各自的外套。
不过我不服气的告诉他:我的撒旦说等我回去要带我去看海,我在学吉他,到时候可以坐在沙滩上弹弹吉他,听他唱唱歌。我告诉他我的撒旦是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是我最心爱的人。他实现了我的最后一个理想。我曾经在16岁的时候有三个理想:一个是能考入北大中文系,做一个我心目中最神圣的北大的文人,可是这个理想很快破灭了,因为我上了理科;一个是做一个化学家,像我的偶像居里夫人那样。问题是我体质太差,做化学实验的那些气体的味道总让我感觉窒息;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如果我这辈子注定平庸一生了,那么我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给他讲撒旦每次接到我的电话都会如何笑的傻傻的,我们怎样度过了那一个个的幸福的时光。
提起撒旦我就臭美的不行了。他被我逗的呵呵笑起来,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和沁儿没有那么多浪漫的轰轰烈烈的经历,只能是两个人相互支持,相互依赖的过日子。听了他的话,我忽然觉得相濡以沫才是一生平和的浪漫。想想未来怎么与撒旦手牵手,冒着雪花一路歌唱着从圆明园走回去的情景,忽然觉得什么多么难耐的等待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可以牵着心爱的人的手一辈子那么平静的走下去。可是如今曾经牵手的人却在千万里之外共婵娟。
他说他真羡慕撒旦,有我这样一个女孩这么爱他。可是我却告诉他,我有预感:我们不会有结果。尽管我心里是一直希望能有结果,可是这样的感觉挥之不去。
许这样远距离牵挂着的感情都会有这样的不安全感吧。他忽然也被我说的感慨起来,说喝喝,我喜欢的女人都要结婚了,我却只能在这里喝闷酒。不说了,喝喝,喝酒喝酒。
我也不再说话,独自爬上我的小床躺下去,静静的失眠。
渐渐的,我发觉他呼叫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
他总是说:你尽量来好吗?陪我聊天。不然我就去喝酒了。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宗旨。我尽量去了。不想看见一个喝酒醉死的。忽然发现自己心肠还是蛮好的。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我们的谈话已经开始脱轨了。
他问我;你说,会有人喜欢流氓,无赖,黑社会的男人吗
呵呵
我不知道,但看过不少言情小说,把那些黑社会的男人写的太好了那是作家的想象,她们说黑社会的男人又帅又酷,身手利落,重情重义,对外面冷的要命对老婆好的要命
而且因为老婆跟着他们受苦受怕,他们觉得对不起她们,所以一般都很怕老婆
我都忘了你的真名是什么了
我知道你叫纳兰岩铄!
我想起来了,你叫沁沁。我最喜欢的名字
姓什么?得了,我可不是你女朋友的替身
要是你,你会爱上黑社会吗??
没准。我说的可是实话,我经常干出吓人的事情
喝喝,还是不爱的好
你怕我爱上你?
你和黑社会不是一个层次了,我们是底下的人
你这话就不对了,看不起自己啊?要坏就要做那种坏都要坏的理直气壮的人
不是,我怕我爱上你,
其实我想你至多是 “柏拉图”式的吧
不说这个了,喝喝,喝酒吧,你也喝点,
你知道为什麽啤酒苦还有人爱喝吗
是为什麽?但我讨厌啤酒,不是苦,是酸不拉唧的,怪怪的味道
男人都喜欢,,,喝起来豪放,,为什麽啤酒招人喜欢,你知道为什麽吗
不知道
好好想想,
。。。 。。。
怎么了??想不到吗?
因为不容易醉?
想了半天,就这个答案吗???不是的,啤酒的美丽在于它的永远长时候的晕眩感觉
没觉得,我喝啤酒只有反胃的感觉
你喝第一瓶的时候,感觉真是糟糕,第二瓶的时候,感觉良好,而第三瓶感觉飘飘
没觉得,我一口气喝过两瓶多,捏起鼻子猛灌的,头脑还很清醒啊。
沁沁,你是不是就象啤酒
没有啊,我觉得我像二锅头!很泼辣的那种
有机会我教你怎么喝啤酒,啤酒是世界最好的酒,
不!我讨厌啤酒的味道,真的!
喝喝,那是你不了解
也许吧,不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最爱绍兴花雕酒,那种很淳厚的滋味,后感很好,而且养身。
你知道吗?有的东西是你不喜欢的,当有一天你回深深爱上它。就比如说我对臭鸭蛋和臭豆腐的感觉。
我是不喜欢就不喜欢,就像煎鸡蛋是我一辈子痛恨的食物。
沁沁,我不知道,为什麽没有见到你的日子为什麽这么想你,是不是我爱上你,我想不会的,我很矛盾。
你像个天使,从天上掉下来陪我的。
这。。。我顶多能在网上陪你罢了。
喝喝,改变总是有的,你也不会例外。就象我们看上去很有个性,其实都是一杯平平的白水。
是啊
是啊,我只,网络!!!可是在网络里爱上一个人,我还没有相信过,我就是一杯啤酒,不知道你是不是
愿意喝
你在示爱吗?这算是追求吗?还是表白?网恋?!
我不知道,真不知道,
算了,我不开你玩笑了,就这样吧,顺其自然
靠,不去想这个了,要不你也睡不着,我也睡不着了,还是谈我们的酒吧,喝喝,自然也是人为出来的,
我怕自然
呵呵,我不会自寻烦恼的去爱你,我会很理智的,我爱一个男朋友已经累死了,那么远
是啊。我知道你不会爱我。
我只是喜欢你,失望吗?因为我已经爱了人了,我对感情的态度是要专一但不一定是永远,脚踏两只船是我最痛恨的。我相信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期爱上不同的人,但不可能在同一时间爱两个人。而且,现实中我们真的差太远,两个世界的感觉
我知道,所以我说我不想爱你,我也怕
你对我来说就像恐怖片,想看,又怕看,忍不住不看,越怕越想看
要捂着眼睛从指头缝里偷偷看
我的好奇心太强了。而你的故事就像个传奇故事一样吸引我。
不说这些了,喝喝,比啤酒还难喝
呵呵
好奇心过了,我仅仅是一堆垃圾
为什么?
喝喝,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我已经成年了!
成年是年龄的限制,心理你还没有长大
你认为你成年了?
网络里没有,现实里早就成了
也许吧,因为你接触社会很早,我觉得人一接触了社会就会不同了。我以前的朋友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我在她们眼里有些像小傻瓜
傻瓜才可爱。酒没有了,你要是在国内多好,我明天就去找你
我不想做傻瓜!!但身边的人似乎都认为我很傻,我学姐说我的心理才16岁!但在我爸妈面前我都装的很成熟,因为怕他们担心。呵呵, 我10月回国
你就是你,管别人怎么说的,但感情用事太多就不好了。10月,我还不知道会不会活着,
没有啊,其实我挺理智的,就是有点迷糊,经常忘事情。为什么?!!你最近有打架吗?
没有,打架的时期我早就过去了,
你忘了我要去西藏的吗?
什么时候去?
秋天
不好!!秋天没法去的,雪封山了,路都不通的,最好夏天去,真的.春天化雪太危险,你有没有常识啊?!
我喜欢秋天,
但别在秋天去送命啊,我也最喜欢秋天,你要是在秋天死了,以后到了秋天我也会不快乐了,而且,你以为是秋天的时候,西藏已经是冬天了。
死不死还不一定,说不定我命大
好了,不说这个了。我得出去一下,下次聊吧
朋友打电话叫我去吃饭了,我匆匆下了线。只是,他要在秋天去西藏的消息让我心里有点惴惴。我在乎他
吗?他要真的出了事情我会难过吗?我会哭吗?
我看着自己的眼睛,说:“你会的!你养的小猫死了你还哭的很伤心,何况一个朋友呢?”
我决定暂时不再想这事情。期末考试已经近了。
后来的日子无聊的充实着。我们在每一个深夜里讲述自己的故事。他的世界是我从未涉足过的陌生天地,
像神秘的洞穴,散发出黑色的气息和致命的吸引力,让好奇心旺盛的我有种蠢蠢欲动的探究心理。
他对沁儿的深情让我感动,说起打拼岁月的言词又凶狠的令我心惊。可是我并不害怕,或许黑社会对我来说是太遥远的电影里的故事,或许他对我而言只是网络中一个虚幻的不寻常的代号,后面藏了很多不寻常的故事而已。我从未想过像我们这样两个人会在现实中有交集。况且,我那时已经有了心爱的男孩子,撒旦。尽管他也在离我很遥远的北国,但思念的沉重让我痛苦的甜蜜着。我没有跟他提起撒旦。
他总说我是个很特别的,有魅力的女孩子。我好笑:一个常人眼里半点都称不上文静,疯疯颠颠经常把事情做的乱七八糟,一脑子稀奇古怪,还把三字经挂嘴巴上的女孩叫有魅力?!可是他说他喜欢。正常的女孩不会嚷嚷和他拼酒,不会拿那些血腥的故事当豪爽,不会跟他一起骂“他妈的”,不会为一个公安局里挂上号的黑社会成员担心,还叫他躲好了别给捉着。。。。我叹口气,不知道这算不算包庇罪。有点不明白,是他影响我还是我影响他,搞的两个人都不正常了。
我为他写了首诗。我把他比作作茧自缚,无法化蝶,只能永远沉睡在黑暗中做着在阳光下飞翔的梦的一只蝶蛹。但是我在英文的microsoft word里打出来的文件却无法让他看到,于是我贴进了日记本,并且告诉了他“芳雨”这个名字。他看了说很喜欢,只是让我气馁的是他欣赏的并不是诗本身,而是因为是送给他的!并且对“芳雨”这个名字大加批判,认为不如我在QQ上用的“小袖儿”可爱。我一气之下把“小袖儿”也改成了“芳雨”。
他不知道我为什么叫“小袖儿”,这个秘密我跟撒旦都没有说,我希望他能猜到。古人说“红袖添香”,
可我不是个古典的美人儿。有人愿意做爱人头上的发簪,手中的帕,足上的袜,早晨的牙刷,甚至脚下践踏的沙,可是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我是爱人的一只袖子。袖子的好处很多,可以暖手,可以护腕,可以擦汗,擦眼泪,掸灰尘,可以撕下来包扎伤口,甚至必要的危急时候可以扯掉了让主人逃命。撒旦不知道我愿意做他的袖子,永远保护和温暖的拥抱他作为人类最灵敏的双臂。我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
我把和撒旦相识,相恋到等待的整个过程都原原本本的说给他听,一直到看不清屏幕,不知道说了什么许许多多乱七八糟的话。他一直沉默着任我发泄。最后突然说:“其实他并不值得你这样去爱,爱我吧,我会好好爱你!”
我头晕了。更加乱七八糟了。
“我说的是真的。沁沁,我喜欢你,我不敢说,我知道不可能,我配不上。可是你这么难过我心疼。如果可能,我现在就到你身边去安慰你了,让你在我怀抱里好好哭。如果可能,我甚至想娶你!可是我他妈的是个黑社会!”
我傻了。一个字都打不出来了。我想我需要好好睡一觉。说不定,等我醒来,撒旦又回来了,纳兰还是我的哥们,也许我睡一觉醒来什么都和原来一样了,也许这只是一场噩梦。
我默默的下线了,最后,他说了一句触目惊心的话----
“我一定会追到你!”
作者:孙田
文章来源:中国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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