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两个人,一个没结过婚,另一个从未尝过爱情滋味,突然都要离开人世,你猜临死前谁的遗憾会多一些?
“是前者。”某天我在厕所里思考这个问题,拍拍脑袋脱口而出。爱情这东西,究竟长一副什么嘴脸,各种说法流派繁多,吃不准,因此讲一个家伙从未爱过,这结论也不可靠,兴许某个记忆的角落里他也曾被狠狠电过一下呢?婚姻的事相比就要扎实得多,无名指被金刚圈死死咬住后,你就成了一方桌子或浴缸,他(她)就成了一只椅子或马桶,反正是配套的,躲在同一屋檐下玩去吧,又俗又爽。
我没结婚,婚姻大事也还没排上近期日程,所以我胡子生得再长都不算是个成熟男人,我落后了。
要结婚?对不起,拿出买路钱来!比如你只带了3块钱去吃路摊汤面,可能不小心就吃出一条爱情来(运气差的吃出条虫子),但是谈婚论嫁好比去金茂大厦喝咖啡,首先你得具备一定的买单实力,偶尔买买单也算了,骗婚总不够胆吧?没钱结婚就像没绳子上吊,都属于准备工作没做好。
所以我最烦一些“战友”故作轻松状,说“独身也蛮好”、“爱情是火,婚姻是灭火器”这样的非人类语言,没准他们在夜半酣梦间,都会伸手抓向空中,然后猛搓三根手指,痛苦地嘶叫一声:“米!”
跟已婚朋友一起出去玩,分手时常觉沮丧:回家又要独自泡辛辣面吃了。当然我不是说假如我有了老婆,就要求她备齐山珍海味恭恭敬敬等我等到半夜,我并非大男子主义者,我意思是两个人吃泡面比一个人吃好。 慢着,你别以为那是迷恋于夫妻俩并肩咀嚼的温馨情调,我只想到那样便于我去超市采购。
如果你觉察到了我对婚姻的饥饿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有关吃的比喻,请听最后一则:某人去熙熙攘攘的食堂吃饭,他未来的恋人碰巧坐在他旁边,所以他没得选择,于是两人一起点菜,即开出爱情节目单,接下去有两种可能,要么菜点得少了,当场吃光一拍两散,要么菜点得多了,OK,打包带走,领了红本本回家慢慢吃。
那个食堂虽然很大,但我总害怕人家都走了,剩下自己孤零零一个,因此东张西望想多搞些钱能多点些菜,好永远留住那个跟我一样贪吃的姑娘。
文章来源:网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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