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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兵:城市新欢

中国风网 2004-1-18 9:16:50


    《新欢》讲述的是娱乐业的故事,洛兵作为著名的音乐人,与这个圈子可谓渊源甚深,创作的素材自然信手拈来。但是《新欢》并非一部简单的备忘录,作者以娱乐圈作为切入点,剖开了社会的一个横截面,向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变迁时代的侧影。旧秩序已经崩溃,新道德尚未形成,于是欲望和贪婪主宰一切。在娱乐圈的光环笼罩之下,丑恶被放大,矛盾则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空前激化。成功商人杨闯与城市中最炙手可热的女主持人习红梅的婚姻名存实亡,杨闯包养年轻女演员烟烟,习红梅则先与已和烟烟分手的导演汪中私会,后来发展到人尽可夫,最后身败名裂。杨闯与他的靠山投身文化业,苦心经营声势浩大的电视节,却在更强硬的对手面前一败涂地,一无所获。电视节成就了以汪中、习红梅等人的故事为原型创作的电视剧《新欢》。
  
    《新欢》的故事充斥着背叛与欲望,然而习红梅等人在情欲的纠葛背后却上演着更为凶险的追逐,“新欢”这一反复出现的命题代表了更为微妙的暗喻。在《新欢》中,物欲与情欲交错,互助共生,在相互激发中膨胀,而人物则被膨胀的欲望驱使而相互碰撞,或处心积虑,或身不由己,于是故事好像前呼后应,此起彼伏,一发而不可收,走马灯一般连绵不绝。这四个人就像一个四棱体的四面,投影着繁华城市霓虹灯下不断上演的光怪陆离。

    洛兵:关于《新欢》

   《新欢》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1982年,我写下第一首诗的时候,以为这辈子可以做个诗人。1988年从北大滚蛋,还觉得可以当个流浪艺术家。1991年从成都汽车制造厂闯回北京,就只能诚惶诚恐地当个流行音乐词人了。日子过得很快,1998年,我从音乐制作人转行当了网虫。我戒烟戒酒戒毒戒色,在郊区隐居,开始写小说。
  
    出了3本中短篇集子以后,我想写个长的。我有个故事,男人和女人爱得刺刀见红,分隔了五六年,男人还很痴心,认为他们的关系始终停留在车站肝肠寸断的那一瞬。但是他错了。几年工夫,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他所崇尚的感情,那种契约关系,在分开的日子里,已经被狂风吹散,连尸体都没留下来。
  
    我写了13万字,到处给别人看。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个故事可以有个巨大的内核,还没有被挖掘出来。我对文字的美丽有种迫切的爱好,对故事本身的力量却需要再认识,有些时候它们会打架,而我在两者之间的取舍,将直接决定我今后的文学道路。
  
    一些前辈,比如唐敏,提醒了我。我突然找到了灵感,很干脆地丢掉了13万字,从头开始。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写了35万字,然后是漫长的修改。我就像在养育一头狰狞强大的猛兽,不知道是否能真正驾驭它。还好,每遍汗流浃背地改下来,我都觉得这头病恹恹的家伙腰杆又挺直了一些,眼神又有力了一些,尖牙上的白光又亮堂了些,正朝着令我厌倦的现实低声咆哮,跃跃欲试。
  
    改到第九遍结束,我意犹未尽。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责任编辑王清平和我的经纪人唐敏都说,可以了。我听从了他们的建议。演艺三部曲中,《新欢》只是第一部,来日方长。虽然我在后劲上非常自信,但留点耐力,让第二部再上一层楼,是我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不是音乐的,而是文学的。跟我将会出版的一本音乐散文不一样,那是站在音乐人角度,一些温馨的、星光熠熠的回忆,而《新欢》则是我对都市,对我做过很久的职业的感觉。许多描写似是而非,许多情节必须隐藏、粉饰,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会削弱猛兽的战斗力,但我努力用它激起的尘埃,来反衬生存的惨烈,以及一种飞快流行的价值观。
  
    这本书很巧,出来的时候,遇上了战争和“非典”,出版商很紧张,我却不以为然。《新欢》或许不能成为时事的新欢,文学的新欢,但是这个动荡的世界,给了这本书一个机会,让它成为烦躁惊恐情绪的安慰。我们生活得不太平,世纪初就像世纪末,每个人需要不断地钻营欲望,刷新快乐,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新欢》其实是对现实异常真实的、津津乐道的反应。这并不符合我悲悯的初衷,所以我感到一丝尴尬。不管世界如何,我们总会生存下去。正如不管《新欢》遇到什么样的命运,我总会一如既往地写下去。

     (洛兵,藏名扎西茨仁,网名心有些乱。被誉为中国流行歌坛新生代最重要的代表之一。流行音乐代表作:《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梦里水乡》,《这一次我是真的留下来陪你》,《你的明天会很美》,《心有些乱》,《你的一生我只借一晚》等。)

文章来源:网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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